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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协议】新密市商务局 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 二包段电商产业发展合同
来源:新密市人民政府  时间:2021-10-20 15:33  

甲方(采购人):新密市商务局  

乙方(中标投标人):河南农购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鉴于乙方中标甲方新密市商务局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二包段,现甲、乙双方根据新密市商务局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招标公告、采购文件、响应性文件[项目编号:新密公开采购-2021-71-2]中标通知书,依据《政府采购法》、《民法典》等有关法规,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内容

一、项目名称:新密市商务局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包段电商产业发展 

二、本合同价为人民币:叁佰肆拾玖万伍仟元整 (¥3495000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质保维护期为自本合同期限届满之日起2

三、甲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有权按照招投标文件内容及建设项目目标要求,按照相关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监督、指导乙方进行项目建设。

2、对乙方服务进度及质量提出整改要求,直至达到国家、省、市相关规定。

3提供专人与乙方联络,乙方按质按量及工程进度完成项目建设并通过验收合格后,按照合同要求及时、足额支付服务费用。

4、甲方需为乙方项目建设过程中所需配合、协调等相关工作给予支持,包括但不限于配合乙方出具相应书面文件、协调沟通相关单位等

5、合同到期后,甲方需及时指定项目资产移交单位,支持乙方做好资产移交、项目收尾等工作。

四、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应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及行业法规、项目招投标文件及修改和澄清、投标人承诺书、声明等严格履行中标人义务及本合同约定义务,接受甲方指导、监督,服从甲方安排,合法高质量完成项目目标,保障服务的有效性。

2本合同签订后乙方总公司与子公司应共同完成目标项目,乙方总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需每月亲临项目指导不少于2天;合同签订之日起7内,乙方需对新密子公司进行正式授权,由子公司全权负责项目沟通对接、建设运营、资金使用、绩效评价等所有建设事宜,设立固定办公地点;乙方需委任1名工作能力强、经验丰富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一经确认不得随意更换;同时为本项目成立一个不少于8人(可包含原新密子公司成员)的专业化项目团队。

3乙方应本合同签订后7日内为目标项目制定实施方案(含资金使用计划)、工作规章制度等并交甲方审核,实施方案审议后严格按照投标文件、项目建设目标要求及实施方案明确项目完成量时间节点,按时按质完成全部项目建设目标。

4在项目履行过程中,提供专人与甲方联络,发现问题及时向甲方反馈、沟通和解决,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5乙方应组织团队人员学习、掌握与项目有关的相关部门运作及现有文件工作流程、标准,熟练、严格按照标准协助甲方开展工作,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乙方参与本项目的所有人员一经甲方认定,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随意更换。如甲方发现乙方派遣人员不能满足甲方要求,乙方应无条件调换。

6、乙方在合同期限内有权对项目资产进行使用、管理,乙方可授权第三方使用项目资产,但需确保资产安全完整、配合做好项目验收等相关工作,乙方与第三方之间的合作及产生的矛盾纠纷与甲方无关;合同到期后,乙方及时将项目资产移交至甲方指定的接收单位。

五、付款方式及程序 

1乙方完成本合同第四条第二、三项约定的义务并经甲方审核合格后,甲方预项目总价款的百分之四十即大写:壹佰叁拾玖万捌仟元小写:1398000)给乙方新密子公司,作为乙方的项目启动资金付款前乙方需为甲方开具40%款项的发票剩余款项根据乙方项目建设进度进行拨付。数额确定后,乙方新密子公司给甲方提供款项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将考核后的服务费用直接转账到乙方新密子公司账户

2、甲方拨付的项目资金,乙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招标文件等要求将款项全部用于项目建设中,甲方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管、验收,若存在乙方服务不符合相关行业标准、实施方案或中标文件、或出现资金使用到位、项目进度缓慢等情形,经甲方合理催告后仍不改正,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收回资金,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合同的解除违约

    1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应严格、全面履行。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违约方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本合同所述损失和违约责任包含但不限于违约金、直接损失、利息损失;因违约产生的诉讼费、保全费、担保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一切费用)

2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2)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3、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提出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4、在合同生效后,乙方存在项目投资建设与资金使用不匹配、服务质量严重不符合要求、无故拒绝甲方管理、因自身原因受到举报或媒体曝光严重违反本合同约定义务的情形,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七、本合同签订和履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履行合同发生的争议,由甲乙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甲乙双方同意,由乙方及乙方在新密市注册成立的子公司共同全面履行本合同中乙方应尽的义务,乙方应对该子公司书面授权并交由甲方留存,乙方子公司出现违约后,乙方与乙方子公司共同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九、本包段电商产业发展主要包括公共服务体系运营、传统企业转型升级、电商人才培育、宣传、产销对接、电商活动等,项目具体建设要求见附件,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签订协议或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不能违反采购文件及乙方的投标或响应性文件所规定的实质性条款。    

十一、合同生效、备案及其它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方各持份,经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向财政局备案份。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电商产业发展建设要求

1、公共服务体系运营(90万元)

1.1健全公共服务中心功能,加强中心服务性、开放性和市场化运作,发挥 “指挥中枢”作用,统筹推进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物流快递、电商扶贫、运营指导、人员培训等服务板块和各乡村电商服务站点,丰富经营内容,中心持续运营能力;建设线上线下融合的公共服务体系,负责全市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系统建设、运营、推广、维护等整体运营服务。公共服务中心需围绕农村电商发展需要,立足本地文化、旅游、工艺等,实现电商孵化、人员培训、包装设计、营销策划、产品展示、数据采集、统计分析等功能,能为当地企业、网商、服务商开展电子商务业务提供政策咨询、技术支持、人员培训、营销推广、产品对接、金融信用、信息对接、美工创意、活动策划、产品设计研发以及法律法规咨询等一站式服务,为企业运营服务、场地费用给予支持。服务中心应有专人管理,确保机构健全、分工明确、制度完善、管理规范,应与本地旅游景区结合,实现开放性、市场化、常态化运营。

1.2建立健全农特产品供应链体系,按照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和商品化销售的要求,开发培育适宜网络销售的产品。建立农产品标准化体系,进行产品等级、质量要求、质量认证、包装要求规范,打造可供规模销售的系列网货,提供商标注册、产品开发、品质管理、包装设计、网络销售渠道、产销对接等一条龙咨询指导服务,实现农产品供应链从田间地头、分拣、包装到销售,让农产品实现在线化、互联网化、品牌化、商品化,农特产品上线不低于100款,平台不少于15个。

1.3负责农特产品营销、网货基地的运营管理工作,成立专业运营团队,依托“溱美新密”公共品牌,通过运营中心和专业团队的品牌策划、工艺提升、包装设计、营销推广等手段,将多样化的产品纳入到区域公共品牌,打造至少3款本地农产品成为网络爆款,年销售额提高30%以上,助力网货基地运营提升,电商应用率、电商交易量显著提升,树立更好的品牌形象。

1.4创业创新服务,孵化中心重点培育孵化本地网商、工农业企业和电商创业带头人,引导工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等市场主体参与电商经营,为有意向创业的人员提供创业指导、创业咨询和创业帮助等综合性服务,孵化企业、个体10家以上。

1.5建立电商公共服务数据采集与报送制度。全面统计电子商务交易信息,包括电商交易额、网络零售额、农产品交易额、电商培训、创业就业等内容,收集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镇村服务站点各类交易和快递数据信息,及时上报商务部数据管理系统。

1.6优化农村电商公共服务站点,实行多站合一、服务共享,统一规范服务、统一业务培训、统一集中管理,增强便民综合服务能力等,建立完善县域统筹、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重点、村为基础的农村商业体系。镇村站点开展电商服务,包括代购代销、收发快递、费用缴存、小额存取、职业介绍等便民服务,镇站月交易额达到5000以上,村点功能5项以上、月交易额达到2000元以上,乡村电子商务服务网点负责人业务熟练,且安装智慧乡村应用或能够自动上报交易数据。

2、传统企业转型升级(100万元)

2.1支持传统商贸企业加快数字化、连锁化转型升级,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拓展销售渠道,为传统商场、超市、电器商城等企业开拓线上渠道、开展电商(直播)培训,培养电商运营人才,带动企业内部商户电商从业量达到70%以上,或带动企业整体交易量或交易额提升10%以上。

2.2支持流通企业向农村下沉供应链,为农村电商站点等提供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库存管理等服务,构建完善的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服务体系。

2.3支持农村合作社、种养大户等农业主体开展产销对接、线上营销等,带动交易额提升20%以上。

2.4支持传统制造业、工业、外贸企业等拓宽销售渠道,提供专业指导,帮助企业增加销售渠道1个以上或帮助企业现有渠道交易提升10%以上。

2.5支持传统行业市场如密玉市场、建材市场、耐材市场集聚发展,帮助行业形成集聚效应,行业内电商应用达到60%以上。

为各类企业转型升级提供技术支持、人员培训、渠道开发、营销推广、代运营等服务,至少带动10家以上传统企业转型升级,线上线下融合转型成效明显,培养郑州市级电商示范企业2家以上。

3、电商人才培育(70万元)

3.1建立农村电商创业培育机制,增强培训针对性和实用性,开设淘宝、拼多多、短视频与直播专项课程,提升美工、产品设计、宣传、营销等实操技能,与基地、企业对接,进行精细化培训与培育,培训需包括课前调研、课堂教学、企业实习、后续跟踪服务、就业创业对接等全程服务,培训不低于500人,一人一档,培训带动就业创业率60%以上。

3.2完善学员电商创业与就业服务体系,提供辅导、孵化、就业用工等定向服务,经培训后能自主开设店铺、能独立运营、实现电商就业、创业等人员不低于300人。

3.3组建新密电商人才库,建立电商人才系统,建立一支具备营运、咨询、服务等功能的专业电商运营团队,电商专业人才不低于200人。

3.4组织不低于5场企业实地电商直播带货教学培训、实习活动,让学员感受直播氛围,培育电商直播人才。

3.5挖掘培养郑州市级以上知名电商人才2个以上。

4、宣传、产销对接、电商活动等(90万元)

4.1制作电商宣传册、宣传单页、宣传手提袋、户外广告等宣传物料及产品。

4.2开展直播达人、网红大赛评选、沙龙、交流等活动不低于10场,充分利用抖音短视频、淘宝直播等全新销售形式,推动当地特色农特产品100款以上展示展销。

4.3参加“投洽会”、“农博会”、“年货节”等产销对接活动,组织开展本地线下展销活动,配套媒体宣传,组织开展“内外”展销活动不低于10场,每场交易额不低于10万元。

4.4开通电商官方微信公众号、抖音、微信视频号等新媒体官方账号,并做好运营、宣传,各平台每年同步发布相关文章不低于200篇。

4.5组织开展电商峰会、产业推介等大型活动2场以上,做好活动全程策划、服务、宣传等工作。

4.6制作电商发展宣传片,挖掘全市电商典型案例、先进经验3个以上,在国家级及省级主流媒体被采纳报道2次以上。

4.7配合全标段工作做好宣传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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