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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给农民朋友的一封信
来源:新密市人民政府  时间:2014-05-16 17:55  

农民朋友们:

  2014年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已经开始,为使您更好地了解今年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现将有关情况介绍如下:

  实施范围:全市各乡(镇、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委会。

  补贴对象:农机购机补贴对象为我市范围内符合购机补贴条件的农民、农场(林场)职工、农民合作社和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到农机业务办理大厅(嵩山大道82号)申请报名;在申请补贴人数超过计划指标时,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采取公开摇号等农民易于接受的方式确定补贴对象。对已经报废老旧农机并取得拆解回收证明的农民,优先补贴。

  对农民个人在年度内享受补贴购置农机具为主机3台、配套6套,农民合作社等生产经营服务组织在年度内享受补贴购置农机具为主机8台、配套15套。

  补贴标准:补贴资金实行分类分档定额补贴,执行全省统一的补贴标准,具体机型及每台补贴金额参照《河南省201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目录》执行。具体可以到市农机局或登陆河南农机化信息网(www.hnnj.gov.cn)查询。

  机具价格:按照《河南省2014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目录》销售价由农民朋友与供货企业或厂家自主商谈确定。国家明确要求供货企业不得乱涨价,且同一产品销售给享受补贴的农民的价格不得高于销售给不享受补贴农民的价格。

  补贴操作程序

  (一)购机申请与资格确认 1、农民凭身份证明材料(农民个人为身份证和村委会证明),农民合作社等经营服务组织持营业执照副本和法人证原件,可自愿直接向市购补办提出申请,申请报名时携带与购机者姓名一致的补贴存折(卡),申领并填写农机购置补贴申请表。

  2、对申报购机补贴者资格进行审核,审查合格的,在购机申请表上签署意见,确定为购机补贴对象,并进行公示,对价格较低的机具(机具价格在2000元以下),可将购机与公示同时进行。

  3、公示无异议后,发放购机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因补贴资金规模所限当年未能享受到补贴的申购者,可在下一年度优先补贴。

  4、将购机补贴对象信息录入农机购置补贴管理信息系统。

  (二)购机

  1、购机补贴对象持购机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可以在省域内自主选机议价,允许跨县区选择经销商购机。购机后,须在5个工作日内,带机到购机补贴核实大厅(荥密路与米村镇区大道交叉口向北50米路东郑州农机检测中心),办理补贴核实相关手续。

  2、审核供货单位应为购机者出具全额销售发票(发票上必须注明:补贴机具名称、型号、实际成交价格、购买人姓名等信息),核实所购机与购机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监督供货单位及时将销售信息,录入农机购置补贴信息管理系统。

  3、核实铭牌、喷涂标识、人机合影,将核实情况填入《新密市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核实表》。

  4、享受补贴政策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投入使用前,其所有人应向监理部门申请登记。要依法加强补贴机具的质量监督,积极开展机具报废更新工作协调农机企业做好补贴机具的供货工作,督促企业做好售后服务工作。

  (三)补贴资金结算和支付

  1、实行“全价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户”的资金兑付方式。

  2、在购机者提交购机补贴手续后1个月内,要及时认真审核补贴信息表、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补贴机具发票、补贴标准、补贴金额、购机者开设的补贴存款卡(折)和所购机具。确认无误后,向市财政部门提出补贴资金结算申请。

  3、市财政部门在1个月内将补贴资金拨付到承办金融机构,承办金融机构在7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存入购机者卡(折)。
农民朋友们,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利国利民,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农业的重视、对农民的关怀,我们将严格执行有关政策,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把党的政策落实好,希望农民朋友踊跃报名并监督。有什么问题和意见,您可以直接到市农机、财政部门或者拨打电话询问反映。衷心感谢您的支持!

  咨询电话:69888002 监督电话:69816110 69828400

                                       二○一四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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