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新密征收启〔2020〕1号
为保障新密市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用地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新密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范围、权属
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密市米村镇杨岗村,地块位于杨岗村八组集体土地以东、杨岗村八组集体土地以南、杨岗村七组集体土地以西、杨岗村八组集体土地以北。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河南郑州新密柿树湾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建设,符合法律法规的征收情形。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本启动公告发布后,由新密市人民政府委托米村镇人民政府会同相关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进行全面调查。
四、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新密市人民政府已对现场影像进行了锁定,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特此公告。
2020年7月9日
新密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新密征收启〔2020〕2号
为保障新密市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用地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新密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范围、权属
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密市袁庄乡靳沟村,地块位于开阳路以东、桑明战农宅以南、靳沟村七组荒地以西、母治业农宅以北。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河南郑州新密青屏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建设,符合法律法规的征收情形。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本启动公告发布后,由新密市人民政府委托袁庄乡人民政府会同相关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进行全面调查。
四、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新密市人民政府已对现场影像进行了锁定,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特此公告。
2020年7月9日
新密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新密征收启〔2020〕3号
为保障新密市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用地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新密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范围、权属
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密市岳村镇张沟村,地块位于张沟村白东组李福山承包地以东、秦花荣承包地以南、白西组李学亮承包地以西、百东组李红伟、李根亮承包地以北。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河南郑州新密密北(尖山)22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建设,符合法律法规的征收情形。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本启动公告发布后,由新密市人民政府委托岳村镇人民政府会同相关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进行全面调查。
四、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新密市人民政府已对现场影像进行了锁定,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特此公告。
2020年7月9日
新密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新密征收启〔2020〕4号
为保障新密市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用地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新密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范围、权属
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密市曲梁镇高洼村,地块位于马庄村五组和高洼村一组承包地以东、马庄村五组和六组承包地以南、马庄村五组和六组承包地以西、马庄村五组和高洼村一组及坡刘村九组承包地以北。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途为物流仓储,符合法律法规的征收情形。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本启动公告发布后,由新密市人民政府委托曲梁镇人民政府会同相关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进行全面调查。
四、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新密市人民政府已对现场影像进行了锁定,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特此公告。
2020年7月9日
新密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新密征收启〔2020〕5号
为保障新密市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用地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新密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范围、权属
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密市曲梁镇马庄村,地块位于马庄村五组和高洼村一组承包地以东、马庄村五组和六组承包地以南、马庄村五组和六组承包地以西、马庄村五组和高洼村一组及坡刘村九组承包地以北。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途为物流仓储,符合法律法规的征收情形。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本启动公告发布后,由新密市人民政府委托曲梁镇人民政府会同相关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进行全面调查。
四、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新密市人民政府已对现场影像进行了锁定,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特此公告。
2020年7月9日
新密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新密征收启〔2020〕6号
为保障新密市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用地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新密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范围、权属
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密市曲梁镇坡刘村,地块位于马庄村五组和高洼村一组承包地以东、马庄村五组和六组承包地以南、马庄村五组和六组承包地以西、马庄村五组和高洼村一组及坡刘村九组承包地以北。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途为物流仓储,符合法律法规的征收情形。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本启动公告发布后,由新密市人民政府委托曲梁镇人民政府会同相关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进行全面调查。
四、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新密市人民政府已对现场影像进行了锁定,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特此公告。
2020年7月9日
新密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新密征收启〔2020〕7号
为保障新密市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用地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新密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范围、权属
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密市青屏街街道办事处北文峰街社区居民委员会,地块一位于青峰居民区以东、屏阳路以南、北文峰居委会居民区以西、北文峰居委会道路以北;
地块二位于北文峰居委会三组空地以东、屏阳路以南、北文峰居委会居民区以西、北文峰居委会居民区以北。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途为居住用地,符合法律法规的征收情形。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本启动公告发布后,由新密市人民政府委托青屏街街道办事处人民政府会同相关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进行全面调查。
四、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新密市人民政府已对现场影像进行了锁定,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特此公告。
2020年7月9日
新密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新密征收启〔2020〕8号
为保障新密市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用地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新密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范围、权属
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密市青屏街街道办事处北文峰街社区居民委员会,地块位于北文峰路以东、屏阳路以南、北文峰三组居民区以西、北文峰居委会居民区以北。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途为居住用地,符合法律法规的征收情形。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本启动公告发布后,由新密市人民政府委托青屏街街道办事处人民政府会同相关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进行全面调查。
四、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新密市人民政府已对现场影像进行了锁定,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特此公告。
2020年7月9日
新密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新密征收启〔2020〕9号
为保障新密市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用地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新密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范围、权属
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密市西大街街道办事处金凤路社区居民委员会,地块位于城市学院以东、屏阳路以南、金凤路以西、溱水路以北。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途为居住用地,符合法律法规的征收情形。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本启动公告发布后,由新密市人民政府委托西大街街道办事处人民政府会同相关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进行全面调查。
四、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新密市人民政府已对现场影像进行了锁定,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特此公告。
2020年7月9日
新密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新密征收启〔2020〕10号
为保障新密市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用地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新密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范围、权属
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密市西大街街道办事处金凤路社区居委会,地块一位于城市学院以东、雪花山公园以南、金凤路以西、溱水路以北;地块二位于城市学院以东、金凤路安置二期以南、金凤路以西、溱水路以北。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途为居住用地,符合法律法规的征收情形。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本启动公告发布后,由新密市人民政府委托西大街街道办事处会同相关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进行全面调查。
四、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新密市人民政府已对现场影像进行了锁定,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特此公告。
2020年7月9日
新密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新密征收启〔2020〕11号
为保障新密市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用地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新密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范围、权属
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密市新华路办事处嵩山路社区居民委员会,地块位于农业南路中心以东、新华路以南、矿务局供电处板厂以西、梁沟冲沟以北。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实施新密市城乡总体规划,拟征收宗地用途为医院用地,符合法律法规的征收情形。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本启动公告发布后,由新密市人民政府委托新华路办事处人民政府会同相关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进行全面调查。
四、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新密市人民政府已对现场影像进行了锁定,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特此公告。
2020年7月9日
新密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新密征收启〔2020〕12号
为保障新密市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用地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新密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范围、权属
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密市青屏街街道办事处梁沟社区居民委员会,地块位于农业南路中心以东、新华路以南、矿务局供电处板厂以西、梁沟冲沟以北。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途为医院用地,符合法律法规的征收情形。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本启动公告发布后,由新密市人民政府委托青屏街街道办事处人民政府会同相关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进行全面调查。
四、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新密市人民政府已对现场影像进行了锁定,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特此公告。
2020年7月9日
新密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新密征收启〔2020〕13号
为保障新密市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用地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新密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范围、权属
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密市新华路办事处嵩山路社区居民委员会,地块一位于矿务局供电处板厂以东、村道以南、郭沟冲沟以西、郭沟冲沟以北;地块二位于新华路中心以东、新华路以南、郭沟冲沟以西、新华路南段以北。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实施新密市城乡总体规划,拟征收宗地用途为医院用地,符合法律法规的征收情形。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本启动公告发布后,由新密市人民政府委托新华路办事处人民政府会同相关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进行全面调查。
四、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新密市人民政府已对现场影像进行了锁定,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特此公告。
2020年7月9日
新密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新密征收启〔2020〕14号
为保障新密市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用地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新密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范围、权属
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密市新华路办事处嵩山路社区居民委员会,地块位于矿务局供电处板厂以东、新华路以南、郭沟冲沟以西、郭沟道路以北。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途为医院用地,符合法律法规的征收情形。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本启动公告发布后,由新密市人民政府委托新华路办事处会同相关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进行全面调查。
四、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新密市人民政府已对现场影像进行了锁定,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特此公告。
2020年7月9日
新密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新密征收启〔2020〕15号
为保障新密市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用地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新密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范围、权属
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密市青屏街街道办事处梁沟社区居民委员会,地块位于农业南路以东、新华路以南、矿务局供电处板厂以西、梁沟冲沟以北。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途为医院用地,符合法律法规的征收情形。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本启动公告发布后,由新密市人民政府委托青屏街街道办事处会同相关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进行全面调查。
四、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新密市人民政府已对现场影像进行了锁定,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特此公告。
2020年7月9日
新密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新密征收启〔2020〕16号
为保障新密市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用地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新密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范围、权属
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密市新华路办事处嵩山路社区居民委员会,地块位于农业南路以东、新华路以南、矿务局供电处板厂以西、梁沟冲沟以北。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途为医院用地,符合法律法规的征收情形。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本启动公告发布后,由新密市人民政府委托新华路办事处会同相关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进行全面调查。
四、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新密市人民政府已对现场影像进行了锁定,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特此公告。
2020年7月9日
新密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新密征收启〔2020〕17号
为保障新密市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用地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新密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范围、权属
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密市青屏街街道办事处梁沟社区居民委员会,地块位于矿务局供电处板厂以东、村道以南、郭沟冲沟以西、郭沟冲沟以北。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途为医院用地,符合法律法规的征收情形。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本启动公告发布后,由新密市人民政府委托青屏街街道办事处人民政府会同相关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进行全面调查。
四、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新密市人民政府已对现场影像进行了锁定,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特此公告。
2020年7月9日
新密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新密征收启〔2020〕18号
为保障新密市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用地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新密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范围、权属
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密市新华路办事处赵坡村村民委员会,地块位于十五支队空地以东、十五支队空地以南、溱水府以西、十五支队空地以北。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途为居住用地,符合法律法规的征收情形。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本启动公告发布后,由新密市人民政府委托新华路办事处人民政府会同相关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进行全面调查。
四、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新密市人民政府已对现场影像进行了锁定,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特此公告。
2020年7月9日
新密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新密征收启〔2020〕19号
为保障新密市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用地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新密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范围、权属
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密市新华路办事处赵坡村村民委员会,地块位于十五支队空地以东、十五支队空地以南、振兴路以西、十五支队空地以北。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途为居住用地,符合法律法规的征收情形。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本启动公告发布后,由新密市人民政府委托新华路办事处人民政府会同相关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进行全面调查。
四、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新密市人民政府已对现场影像进行了锁定,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特此公告。
2020年7月9日
新密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新密征收启〔2020〕20号
为保障新密市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用地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新密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范围、权属
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密市新华路办事处赵坡村村民委员会,地块位于十五支队空地以东、十五支队空地以南、十五支队空地以西、溱水府以北。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途为居住用地,符合法律法规的征收情形。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本启动公告发布后,由新密市人民政府委托新华路办事处人民政府会同相关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进行全面调查。
四、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新密市人民政府已对现场影像进行了锁定,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特此公告。
2020年7月9日
新密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新密征收启〔2020〕21号
为保障新密市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用地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新密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范围、权属
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密市新华路办事处赵坡村村民委员会,地块位于十五支队空地以东、十五支队空地以南、振兴路以西、溱水府以北。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途为居住用地,符合法律法规的征收情形。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本启动公告发布后,由新密市人民政府委托新华路办事处人民政府会同相关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进行全面调查。
四、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新密市人民政府已对现场影像进行了锁定,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特此公告。
2020年7月9日
新密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新密征收启〔2020〕22号
为保障新密市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用地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新密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范围、权属
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密市新华路办事处赵坡村村民委员会,地块位于十五支队空地以东、十五支队空地以南、十五支队空地以西、溱水府以北。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途为居住用地,符合法律法规的征收情形。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本启动公告发布后,由新密市人民政府委托新华路办事处人民政府会同相关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进行全面调查。
四、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新密市人民政府已对现场影像进行了锁定,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特此公告。
2020年7月9日
新密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新密征收启〔2020〕23号
为保障新密市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用地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新密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范围、权属
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密市新华路办事处赵坡村村民委员会,地块位于十五支队空地以东、十五支队空地以南、十五支队空地以西、十五支队空地以北。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途为居住用地,符合法律法规的征收情形。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本启动公告发布后,由新密市人民政府委托新华路办事处人民政府会同相关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进行全面调查。
四、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新密市人民政府已对现场影像进行了锁定,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特此公告。
2020年7月9日
新密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新密征收启〔2020〕24号
为保障新密市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用地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新密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范围、权属
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密市新华路办事处赵坡村村民委员会,地块位于东城半岛以东、十五支队空地以南、十五支队空地以西、十五支队空地以北。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途为居住用地,符合法律法规的征收情形。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本启动公告发布后,由新密市人民政府委托新华路办事处人民政府会同相关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进行全面调查。
四、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新密市人民政府已对现场影像进行了锁定,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特此公告。
2020年7月9日
新密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新密征收启〔2020〕25号
为保障新密市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用地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新密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范围、权属
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密市新华路办事处赵坡村村民委员会,地块位于赵坡村村道以东、裴树亮责任田以南、香山路以西、嵩山大道以北。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途为供热用地,符合法律法规的征收情形。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本启动公告发布后,由新密市人民政府委托新华路办事处人民政府会同相关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进行全面调查。
四、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新密市人民政府已对现场影像进行了锁定,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特此公告。
2020年7月9日
新密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新密征收启〔2020〕26号
为保障新密市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用地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新密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范围、权属
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密市岳村镇竹杆园村,地块位于碾道门组以东、驼腰村以南、赵窝组以西、郝家组以北。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实施竹杆园村村庄规划,推进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作,拟征收宗地用途为商服用地,符合法律法规的征收情形。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本启动公告发布后,由新密市人民政府委托岳村镇人民政府会同相关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进行全面调查。
四、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新密市人民政府已对现场影像进行了锁定,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特此公告。
2020年7月9日
新密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新密征收启〔2020〕27号
为保障新密市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用地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新密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范围、权属
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密市岳村镇驼腰村,地块位于竹杆园村以东、张家组以南、张家组以西、竹杆园村以北。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实施驼腰村村庄规划,推进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作,拟征收宗地用途为商服用地,符合法律法规的征收情形。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本启动公告发布后,由新密市人民政府委托岳村镇人民政府会同相关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进行全面调查。
四、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新密市人民政府已对现场影像进行了锁定,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特此公告。
2020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