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征收告〔2022〕25号
2022年4月29日,我市印发的《新密市2022年度第五批乡镇建设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新密征收告〔2022〕11号),拟征收新密市米村镇等6个镇杨岗村等10个村集体21宗地块集体土地,共涉及征收面积18.7995公顷,在实际征收过程中,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达成协议地块19个,涉及征收面积18.5491公顷;未能达成协议的地块2个,涉及征收面积0.2504公顷,现将未达成征收协议的地块撤销征收情况公告如下:
地块14,米村镇杨岗村集体土地,面积0.2373公顷,位于米村镇杨岗村五组集体土地以东、米村镇杨岗村六组集体土地西、郑州亨瑞达新材料有限公司以南、米村镇杨岗村五组集体土地以北;
地块15,米村镇杨岗村集体土地,面积0.0131公顷,位于米村镇杨岗村六组集体土地以东、米村镇杨岗村六组集体土地以西、米村镇杨岗村五组集体土地以南、米村镇杨岗村六组集体土地以北。
以上地块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再纳入《新密市2022年度第五批乡镇建设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征收范围,不再进行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工作。公告中的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2022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