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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密市对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实行“建设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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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纪检委 时间:2009-07-03 09:02:01 浏览人次
本站讯(通讯员:王俊杰 马宝记)2008年,该市争取到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预算内资金1438.48万元,省级配套资金165.75万元。为保证资金的安全运行,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实行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建设责任制的通知》,对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的职责进行了明确,要求相互配合,共同做好全市新增中央投资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确保2009年2月底前全市国家新增投资项目总体上完成下达投资计划的7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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