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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社区警务室社区文化活动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有关标准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07-09-17 15:54:45.0 浏览人次

 

    

 

 

 

新密创文办〔2007〕9号


关于印发社区警务室社区文化活动室
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
有关标准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创建全省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考评内容要求和行业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现将社区警务室、社区文化活动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有关标准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新密市创建全省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
                                        2007年9月17日

社区警务室标准

    一、警务室的设置
    市区派出所警务室的设置以社区居委会为依托,最好与辖区治保会相邻,警务室必须单设,面积要求达到20平方米以上。
    二、警务室的命名
    市区派出所警务室的命名以派出所和社区的名称命名。如:青屏派出所农业路社区警务室。
    三、警务室的装备
    接警电话一部,通讯电台一部,摩托车一辆,档案装备柜一架,警棍、手电筒、防护器材(头盔、背心、手电)按照警务室民警的数量进行配置。
    四、警务室标示牌及警民联系箱的制作
    (一)室外标示牌
    室外标示牌有称谓标示牌、公示栏标示牌、路边标示牌。称谓标示牌有两种,门头式和挂牌式。临街、临路的警务室采用挂牌式,其它采用门头式。门头式置于门窗上方,挂牌式置于门口右侧,大小尺寸根据房屋结构确定,颜色按蓝底白字。
    公示栏标牌应标明民警姓名、管辖区域、联系方式(大小尺寸按照房屋结构确定,制作材料结合实际情况,参照公安局提供的样本),设置在门口左侧。
路边标示牌:如果警务室设置不属于临街、临路,警务室需在临近路口设置路边标示牌(制作参照公安局提供的样本)。
    警民联系箱:每个警务室须设置警民联系箱一个(门头式设在右侧,与公示栏对称;挂牌式设在左侧,位于公示栏下方,制作参照公安局提供的样本)。
    (二)室内标示牌
    室内标示牌有三种:社区(责任区)警务图、社区(责任区)民警职责、工作纪律和服务承诺(大小尺寸按照房屋结构确定,制作材料结合实际情况,按照从左至右的顺序依次排列)。

 

 

 

 

 

 


社区文化活动室标准

    一、室内综合文化活动场所面积在60平方米以上;
    二、社区文化室包括图书阅览室、多功能培训室、文体活动室和文化广场;
    三、图书阅览室面积15平方米以上,藏书1000册以上,报刊5种以上;
    四、多功能培训室桌子不少于15张,座椅不少于30把,配备有电视机、DVD机等多媒体设备;
    五、文体活动室有棋牌、锣、鼓和供业余文艺表演队伍使用的成套演出设备(器材)等;
    六、配备有1?2名具有一定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热爱文化工作的专(兼)职人员对社区文化活动室进行日常管理;
    七、成立有一支以上有一定规模的文艺队伍,并能经常开展活动。

 

 

 

社区卫生服务站标准

    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社区基本医疗服务。
    一、床位
    至少设日间观察床1张,不设病床。
    二、科室
    至少设有全科诊室、治疗室、处置室、预防保健室、健康信息管理室。
    三、人员
    (一)至少配备2名执业范围为全科医学专业的临床类别、中医类别执业医师。
    (二)至少有1名中级以上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至少有1名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执业医师。
    (三)每名执业医师至少配备1名注册护士。
    (四)其他人员按需配备。
    四、房屋
    建筑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布局合理,充分体现保护患者隐私、无障碍设计要求,并符合国家卫生学标准。
    五、设备
    (一)基本设备
    诊断床、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计、心电图机、观片灯、体重身高计、血糖仪、出诊箱、治疗推车、急救箱、供氧设备、电冰箱、脉枕、针灸器具、火罐、必要的消毒灭菌设施、药品柜、档案柜、电脑及打印设备、电话等通讯设备、健康教育影像设备。
    (二)有与开展工作相应的其他设备。
    六、规章制度
    制定人员岗位责任制、在职教育培训制度,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各项卫生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人民调解委员会标准

    一、机构设置:每个社区居民委员会都要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
    二、人民调解委员会由三人以上组成,设主任一名,必要时可设副主任。要选拔为人公正、联系群众,热心人民调解工作,具有一定法律、政策和文化水平的人员担任人民调解员。
    三、人民调解委员会要有专用的、独立的办公室场所,配备必需的办公用品,办公面积达到10平方米以上。
    四、人民调解委员会门前应悬挂规范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牌子,调解室内要悬挂统一调解标识,有统一规范印章,有调解及回访记录本,有统计台账,使用统一格式调解文书。
    五、办公区内应悬挂符合规范要求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制度》、《人民调解工作原则》、《纠纷当事人权利义务》等项制度的版面,向社会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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