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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违章建筑拆除专项整治工作督查情况的报告
】来源: 时间:2008-06-25 16:38:24 浏览人次

 

    
 

关于对违章建筑拆除专项整治工作

督查情况的报告

 

616-17日,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指挥部督查组对违章建筑拆除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

拆除违章建筑专项整治活动涉及建设局、行政执法局和三个街道办事处。目前共排查出有碍观瞻建筑物496处,下发整改通知书188份,占总数的37.9%;完成拆除221处,占总数的44.6%。其中:

建设局完成拆除4处,配合青屏办事处下发拆除通知书135份;

行政执法局共排查53处,全部下发整改通知书,目前完成拆除37处,占70%,其余4处正在拉隔离墙进行整改;

新华路办事处共排查167处,完成拆除66处,占40%

西大街办事处共排查69处,完成拆除46处,占67%

青屏街办事处共排查207处,完成拆除72处,占35%

二、存在问题

一是大部分拆迁户心存侥幸,对下发的通知无动于衷,拒不配合,责任单位畏难情绪较重;二是违章建筑物底子不清,责任不明,各责任单位之间存在相互推诿现象;三是执法力度不够,各办事处无执法权,对于钉子户不能进行强制拆除,而仅靠建设局,强制拆除力度明显不足。

三、建议

一是加强宣传,舆论造势。各责任单位及新闻媒体要加大对拆除违章建筑专项整治活动的政策宣传力度,对拒不执行拆迁决定的单位或个人,要在新闻媒体公开曝光,营造强大的舆论压力。

二是摸清底子,明确责任。各街道办事处迅速对有碍观瞻的建筑物进一步排查,摸清底子,登记造册,并督其限期拆除。建设局、行政执法局作为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主动开展工作,迅速对有碍观瞻的建筑物进行性质界定,并对确属违章建筑物依法强制拆除。

三是集中执法,强力攻坚。对于拒不拆除的“钉子户”,建议由市政府或创建办牵头,市建设局、行政执法局、各街道办事处、公安局、电业局等部门联合组成执法组,集中人员、机械,对违章建筑物强行实施拆除。对围攻执法人员、阻碍执法工作的,依法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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