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家中自来水停水,发现水表被拆,打电话给自来水公司,他们说欠费10块2毛钱,超时了, 所以把水表拆了,如果恢复安装还得交60元安装费。 欠费已经交过了也不行。他们有什么法律依据拆居民水表, 欠费你可以停水,产生滞纳金。 或者你停水一段时间,如果不缴费,你拆表, 他们也不提前停水,直接拆表,欠费通知他们是发信息给家里老人,我们没在一块住,自来水公司也应该张贴停水通知啊,什么预兆都没有。 就因为欠了10块钱,又不是欠了几个月,15天,根本就不张贴通知就直接拆居民的水表, 还索要安装费,这不是敲诈嘛,堂堂的自来水公司就这样办事,打他们电话,说话特别难听,说他们就这样规定。 我们市民连个投诉地方都没有。在法律如此健全的今天,我们没办法,才在这里反应此事。不是因为60元安装费,而是因为自来水公司工作人员私自拆表 索要费用,太让人气愤,仗着垄断,欺负老百姓。我也相信自来水公司不可能有这样的条纹,或许是下面的工作人员私下操作,可是我们没有地方投诉,家中至今还没水。请帮忙解决一下吧。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