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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 对民办学校分类管理
来源:新密市人民政府  时间:2018-03-19 16:04  

  近日,河南省政府出台了《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进一步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创新体制机制,完善扶持政策,加强规范管理,提高办学质量,进一步调动社会力量兴办教育的积极性,促进民办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意见》指出,加强党对民办学校(含其他民办教育机构)的领导。切实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全面加强民办学校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加强和改进民办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切实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和思想品德课课程、教材、教师队伍建设,深入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教书育人各环节,提高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

  《意见》明确,要创新体制机制与完善扶持制度。建立分类管理制度,对民办学校实行非营利性和营利性分类管理。建立差别化政策体系,积极鼓励和大力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完善准入机制,各级政府要科学制定教育总体发展规划,合理配置民办教育资源,积极开放教育投资和供给领域,营造社会力量进入教育领域的良好发展环境。拓宽办学筹资渠道,鼓励和吸引社会资金进入教育领域举办学校或者投入项目建设。探索多元主体合作办学,健全学校退出机制。

  此外,要加大公共财政对民办教育的扶持力度,落实同等资助政策,落实税费优惠等激励政策,实行差别化用地政策,实行分类收费政策,保障依法自主办学和保障学校师生权益。

  《意见》要求加快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完善学校法人治理结构,健全资产管理和财务会计制度,规范学校办学行为,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意见》还提出,要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管理服务水平。明确学校办学定位,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强化部门协调机制,改进政府管理方式,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发挥行业组织作用,营造良好发展环境。(记者 杨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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