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尽快消除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进一步激发我市餐饮行业内生动力,促进餐饮消费及时回补和消费潜力尽快释放,提升居民消费热情。经研究,为我市餐饮业经营单位提供如下支持政策:
一、稳岗返还补贴
稳岗返还补贴政策延长一年,执行至2020年12月31日。补贴标准按照2019年12月份企业失业保险缴费人数(含申报当月之前补缴),人均6个月郑州市失业保险金标准(1520月/人.月)计算,即人均9120元。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联系电话:69886919)
二、各类刺激消费活动
(一)河南省“春满中原”互联网+促销费、助上行新密站活动
拟于4月3日—4月6日开展河南省“春满中原”互联网+促销费、助上行新密站活动,期间将举办“惠新密促消费”阿里本地生活购物节,活动时间暂定2020年4月1日—4月30日,活动期间新密市饿了么预计总投入300万元,为市民投放红包,提升消费动力。发放10万个“饿了么平台新用户立减12元”红包、10万个“满25元减8元”红包;新密市饿了么全城免费送餐,不收取用户配送费用;凡参与“惠新密促消费”活动商家,减免佣金3-5%,直至疫情结束。
(二)“一元狂欢购物街——周周见”活动
“一元狂欢购物节——周周见”活动是河南省商务厅“春满中原”促消费惠民利民百日行动启动仪式后无缝衔接的一次重要活动,是腾讯公司联合全省重点零售行业、品牌连锁企业、餐饮企业共同发起的线上购物狂欢节。活动将由腾讯提供整体智慧零售解决方案及百万流量补贴,以 11 亿微信用户为中心,搭建品牌线上“快闪店”,沉淀亿级用户,增强消费者线上互动,为企业提前蓄客,参与企业可面向消费者提供“1元购”福利。
(三)“郑好豫见·寻密美食节”活动
拟于5月份筹办“郑好豫见·寻密美食节”活动。举办“郑好豫见·寻密名师名菜”品鉴会、“郑好豫见·寻密餐饮绝技”展演活动、“郑好豫见·寻密餐饮大师”技能大赛;开展宣传推广“新密十大名店”、“新密十大名菜”、“新密十大名小吃”活动;编制“新密美食地图”、“新密美食手册”,推广新密特色美食;依托新密夜市影响力,开展“夜品”,提升“郑喜旺夜市”、“桥头夜市”、“石庙沟夜市”设施、服务、环境及承载能力,打造“新密夜市”品牌。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联系电话:68508000)
三、健康证补贴
我市规模以上餐饮业单位员工办理2020年健康证享受30元补贴。
牵头单位:市卫健委(联系电话:69822321)
四、减免房租
对承租行政事业单位房屋进行经营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2020年2、3月份两个月房租,对已缴纳房租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下一个租金交付期予以减免。
牵头单位:机关事务管理局(联系电话:69822016)
五、减免餐饮业卫生费
新华路街道办事处、西大街街道办事处、矿区办事处辖区内餐饮业单位减免3—6月份餐饮业卫生费;青屏街街道办事处辖区内规上和信用良好餐饮业单位减免一个月餐饮业卫生费。
牵头单位:新华路街道办事处(联系电话:69811776)、西大街街道办事处(联系电话:69808462)、矿区办事处(联系电话:69899225)、青屏街街道办事处(联系电话:69852801)
六、各银行积极推出新产品,促餐饮行业复工复产
农商行:向对我市辖内餐饮等行业推出“开工贷”,最高可给予借款人100万元的授信额度,贷款利率按照4.55%执行。
中国银行:推出餐饮业“复工贷”,根据企业经营所需合理核定贷款额度,贷款利率不高于5%。
建设银行:推出云税贷、经营快贷、云电贷等普惠贷款,在贷款利率、贷款期限等多个方面给予小微企业全面金融支持。针对信用快贷客户,贷款执行利率由原5%下调为4.5%;抵押快贷客户,贷款执行利率由4.57%下调为3.85%。
农业银行:推出小微企业纳税e贷,年纳税额5万元以上,连续两年正常纳税,企业及法人代表无对外担保,最高额度100万元,可实现当天放款,年化利率4.51%;小微企业抵押e贷,成立年限两年以上,经营正常,正常纳税,郑州区域内大产权居住用房,最高额度1000万,审批期限一周左右,年化利率4.0%。
交通银行:推出多种线上产品“抗疫贷”“纾困贷”“复业贷”“税融通”、“线上抵押贷”“快捷抵押贷”等产品,在疫情期间优化调查审批流程,减少贷款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
邮储银行:针对小微企业推出线上产品,线上授权系统自动审批,最快一天放款,纯信用模式,不需抵押与担保,最高额度100万,利率低放款快。
郑州银行:推出“复工贷”产品,针对普惠型小微客户及民营中小企业可享受最低年息4.55%的优惠政策,最高可贷1000万元,全力支持复工复产小微企业、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农户等客户群体复工复产的信贷资金需求。
中原银行:重点支持受疫情影响较大的餐饮行业的小微企业,并给予利率优惠。针对小微企业复工复产,提供原E花,小微企业永续贷,政府采购贷,税单贷,科技贷等,实现线上化申请,办理手续简单,方便快捷。
牵头单位:市金融办(联系电话:69861177 )
七、用电、用水、用气优惠
自2020年2月1日至6月30日,除高耗能行业外,现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电价、大工业电价的电力客户,按应收电费的95%结算。餐饮行业属一般工商业用电客户,可享受此优惠政策,用户可在电费清单或电费发票备注栏查看优惠金额。
自2020年2月1日至6月30日,自来水公司供水区域内工商业用水终端用户(含餐饮业)用水价格(不包括行政事业等其他非居民用水、特种行业用水)由现行3.90元/立方米调整为3.80元/立方米(此价格不包括污水处理费和水资源税)。
自2020年2月25日至6月30日,餐饮行业用户用气价格由3.55元/ m3调整为3.3元/m3 。
牵头单位:电业局(联系电话:69997760)、自来水公司(联系电话:69822253)、中裕燃气(联系电话:69855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