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人民政府网站logo
外贸扶持相关政策
来源:新密市人民政府  时间:2021-04-20 10:26  

一、河南省支持外贸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及企业维护国际市场公平竞争环境项目资金申报工作支持范围:

(一)对企业的境外专利申请(70%)、商标注册(70%)、管理体系认证(70%)、产品认证(70%)、境外展会等费用(按等级90%、70%、50%补贴)给予支持。

(二)贸易摩擦涉案企业为维护国际市场公平竞争环境积极参与反倾销、反补贴应诉等应对国际贸易摩擦活动,并形成初裁结果或后续裁定结果的,对其发生的律师费、诉讼代理费、咨询费等给予支持(70%)

(三)出口信用保险扶持:出口额300万美元以下的免费,300-600万美元的直接缴纳20%即可生效保单,600万美元以上的是先交保费再申请补贴可以补贴80%。(省商务厅50%,市商务局30%,分两块申请。)

二、郑州市对外开放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支持范围

(一)出口信用保险扶持:在省出口信保资金扶持50%的基础上,郑州市再给予30%的资助,根据新政策,郑州市把除省里补贴外的保险金额全额补贴。

(二)国家专利奖励:对2019年度出口额达到100万美元的企业,当年每获一项国家级发明专利奖励5万元人民币,每获一项国家级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奖励2万元人民币,对同一企业奖励的每一类型专利不超过5项。

(三)新获权企业奖励:新获得进出口经营资格之日起一年内出口5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人民币。

(四)对进出口增量给予补贴

对年度出口额1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进口增量部分1美元给予0.02元奖励,出口增量部分1美元给予0.04元奖励,对新引进的外向型企业,当年进出口额按增量给予奖励,一年内进出口额达到5000万美元以上的,追加奖励50万元,达到1亿美元以上的,追加奖励100万元。

(五)外承包工程营业额奖励:

1.已实施的单个项目营业额500万美元以上(含500万美元)奖励10万元人民币;

2.已实施的单个项目营业额1000万美元以上(含1000万美元)奖励20万元人民币;

3.已实施的单个项目营业额3000万美元以上(含3000万美元)奖励30万元人民币;

4.已实施的单个项目营业额5000万美元以上(含5000万美元)奖励40万元人民币;

5.已实施的单个项目营业额1亿美元以上(含1亿美元)奖励50万元人民币。

已完成的营业额自开工之日起可累计计算两年,两年内必须申报。每个项目只奖励一次,每家企业奖励金额不超过100万元人民币。

(六)境外投资奖励

1.投资额在100—500万美元(含100万美元),奖励15万元人民币;

2.投资额在500-1000万美元(含500万美元),奖励30万元人民币;

3.投资额在1000万美元以上(含1000万美元),奖励50万元人民币。

境外投资额可累计计算两年,每个项目只奖励一次,每家企业奖励额不超过100万元人民币。

  1. 鼓励企业扩大服务外包业务规模

    2020年开始,服务外包企业,对比上年度,对合同执行额业务增量部分(离岸业务合同执行额折合为人民币计算,人民币汇率以业务执行年度中间价为准,新增企业首年计算纯增量)给予3%的奖励,单个企业年度奖励金额最高200万元。

  2. 鼓励企业开展国际服务外包业务

    对年度离岸服务外包业务超过100万美元的企业,按合同执行额(以美元计算)10%的比例给予奖励,单个企业年度奖励金额最高200万元

    三、省招商引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支持范围:

  1. 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省外、境外),实际到位资金1000万美元以上(2年内注入)的招商引资项目,奖励50万元人民币,每增加1000万美元,奖励资金增加50万元人民币。单个项目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2. 对新设立的境外、省外企业在我省设立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经审核认定后,一次性给予不超过1000万元奖励。

  3. 社会资本投资社会公益类项目,形成固定资产1000万元的奖励50万元,每增加1000万元,增加奖励50万元。

  4. 对成功引进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中介机构或企业,项目到位资本金每5000万元给予10万元奖励,单个不超过100万元。

    四、郑州市外商投资项目奖励资金管理办法

    对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实际到位在500万美元(含)以上的项目,给予80万元人民币奖励,每增加500万美元,追加80万元人民币奖励,最高奖励1200万元人民币。

    现有外商投资企业增加投资,对新增实际到位资金,每增资100万美元奖励10万元人民币,奖励资金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

    新政策:郑州市出台的《郑州市出口退税资金池管理办法》、《郑州市“外贸贷”融资业务实施方案》、《郑州市对接海上“丝绸之路”发展扶持办法》。

    郑州市出口退税资金池解释

    政策要点:市财政设立1亿元出口退税资金池。出口退税资金池用于银行向应获得而未获得出口退税款的外贸企业发放专项贷款的风险准备金。委托郑州中小企业担保有限公司作为郑州市出口退税资金池的运营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出口退税资金池的日常管理和核算。通过招标确定3家银行为承办银行。企业根据税务部门审核情况到承办银行申请贷款,退税后及时还款,由出口退税资金池给予一定比例的贴息。

    服务对象:申请使用资金池资金的企业,必须满足的条件是:在郑州市注册,在税务部门进行出口退税备案,同时在银行设有出口退税账户;有固定的生产场所或办公场所,经营管理规范,成长性较好,银行信用较好,在税务部门纳税信用等级B类以上的外贸企业等。单笔贷款金额一般控制在预申请出口退税金额的90%以内。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200万元,使用期限3个月,申请退税成功后5个工作日内还款。

    “外贸贷”业务解释

    政策要点:市财政向郑州中小企业担保有限公司注入资本金1亿元,专项用于开展“外贸贷”业务。郑州中小企业担保有限公司将1亿元准备金存放于承办银行,作为郑州中小微外贸企业向承办银行申请贷款的增信手段,对银行向符合条件的中小微外贸企业发放的贷款承担有限补偿责任,承办银行承诺放大一定倍数向中小微外贸企业发放贷款。

    服务对象:郑州中小微外贸企业,上年度有出口实绩,出口额在3000万美元(含)以下,且年度总营业额在3亿元人民币以下。融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80天。信用贷款外贸贷也要求企业上年度出口额在300万美元以下,融资期限不超过180天。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