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妥善解决当前我市国有建设用地上不动产登记工作历史遗留相关问题,进一步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化解社会矛盾,依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新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征求各方意见,并经专题会议研究,起草拟定了《新密市人民政府关于处理国有建设用地上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21年12月17日前通过下列方式进行反馈。
电 话:85881601
邮 箱:bdcshk@163.com
通讯地址:新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二楼207室
邮 编:452370
关于《新密市人民政府关于处理国有建设用地上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结果
2021年11月17日至12月17日,在新密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新密市人民政府关于处理国有建设用地上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经过公示征询,未收到相关书面修改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