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工业、小型仓储类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标准的通知》(郑政【2021】18号),结合我市实际,新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征求各方意见,并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就调整《郑州市物价局、郑州市财政局关于对新密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批复》郑价公【2010】3号中,关于调整我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范围和标准有关事项,起草拟定了《新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范围和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22年1月9日前通过下列方式进行反馈。
电 话:69850982
邮 箱:zrzyxzspb@163.com
通讯地址:新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二楼513室
邮 编:452370
一、公开征求意见途径
(一)《新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范围和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是通过新密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全文发布,面向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
(二)向相关单位征求意见和建议。
二、各方意见反馈统计
截至2022年1月10日,共收到相关单位反馈意见31条,社会公众意见和建议0条。
三、反馈意见研究采纳情况
相关单位反馈意见31条,其中31条表示对《新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范围和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无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