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和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新建、改建、扩建、翻建住房管理。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豫政〔2021〕4号)和《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郑州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导则〉的通知》(郑农〔2020〕14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新密市农业农村委征求各方意见,并经专题会议研究,草拟了《新密市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22年8月9日前通过下列方式进行反馈。
电 话:69800188
邮 箱:xmsnjz@163.com
政府网站:新密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民意征集栏目
通讯地址:新密市气象街30号院农技中心办公楼三楼305室
邮政编码:452370
一、公开征求意见途径
(一)《新密市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是通过新密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全文发布,面向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
(二)向相关单位征求意见和建议。
二、各方意见反馈统计
截至2022年8月9日,共收到相关单位反馈意见12条,社会公众意见和建议0条。
三、反馈意见研究采纳情况
相关单位反馈意见12条,其中12条表示对《新密市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无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