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郑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污染防治攻坚办公室关于印发郑州市2024年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我市需更新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范围,方案要求除建成区外,将铁路货场、物流园区、工矿企业、主要施工工地等机械高频使用场所全部纳入禁用区范围,禁止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以及不符合相关管理要求的机械在禁用区内使用。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起草了《关于调整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将文件进行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24年8月30日前通过下列方式进行反馈。
联 系 人:姜晓丽
电 话:5651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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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网站:新密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民意征集栏目
通讯地址:新密市嵩山大道808号
邮政编码:452370
附件:1. 关于调整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2. 《关于调整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202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