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省、郑州市关于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深入推进,促进依法依规使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规范建设工程管理秩序,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深入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好试点工作项目的施工许可证办理及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工作,根据《新密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后开发利用情况监管办法(试行)》(新密政文〔2023〕168号)文件精神,参照国有建设用地供后开发利用监管政策精神,结合我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需要,制定形成《新密市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项目施工许可、联合验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25年1月5日前通过下列方式进行反馈。
电话:56155508
邮箱: xmzjjspb @163.com
政府网站:新密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民意征集栏目
通讯地址:新密市西大街158号
邮政编码:452370
2024年12月5日
《新密市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项目施工许可、联合验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征集结果反馈
一、公开征求意见途径
(一)《新密市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项目施工许可、联合验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通过新密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全文发布,面向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
(二)向相关单位征求意见和建议。
二、各方意见反馈统计
截至2025年1月5日,共收到社会公众意见和建议0条。
三、相关单位反馈意见研究采纳情况
向33个相关单位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意见和建议6条,主要来自市直部门、乡镇政府。反馈意见主要集中在竣工验收规划核实条件及材料、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伤保险管理、林地手续等方面。
经研究论证,采纳4条。被采纳的意见包括:修正竣工验收规划核实条件及材料、增加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伤保险管理方面政策。
未采纳2条,未被采纳原因:一是已有相关法律明确规定,二是不符合新密市实际情况,现阶段不具备操作性。
2025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