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促进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规范全市工程建设项目范围内和生产矿山附产矿产品处置工作,切实维护矿产资源国家所有者权益,健全矿产资源管理长效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和完善砂石开采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57 号)和《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豫自然资规〔2023〕2号)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形成了《关于规范矿产品处置管理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25年8月15日前通过下列方式进行反馈。
电 话:0371—69850874
邮 箱:xmzyghjzzz@163.com
政府网站:新密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民意征集栏目
通讯地址:新密市西大街508号
邮政编码:452370
2025年7月15日
关于《关于规范矿产品处置管理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征集结果的反馈
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和相关单位对《关于规范矿产品处置管理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新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通过以下途径开展了意见征集工作:
一、公开征求意见途径
(一)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发布在新密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
(二)向相关单位发出征求意见函,征求意见和建议。
二、意见征集情况汇总
截至2025年8月15日,意见征集工作已结束。共收到社会公众意见和建议0条。向25个相关单位征求意见,收到意见和建议0条。
2025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