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对象 | 个人或单位 |
办理条件 | 依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 |
办理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 |
所需材料 | 1、《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一式两份; 2、聘用单位《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1份; 3、聘用单位人事聘用合同或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聘用证明1份; 4、《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核实原件); 5、《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身份证复印件1份(核实原件); 7、注册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1份; 8、同一类别下变更执业范围的,需提供高一层次毕业学历原件及复印件,或者省卫生厅指定培训机构出具的培训两年或者专业进修满两年或系统培训和专业进修合计满两年的培训考核合格证明、培训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加盖培训机构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跨类别变更专业应取得相应类别的《医师资格证书》,注销原持有的《医师执业证书》,填写《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按新注册办理。 注:以上所有材料复印件均须加盖聘用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附件: |
办理地点 | 新密市卫生局 |
办事窗口 | 医政科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 下午3:00-6:30(夏季) 2:00-5:30(冬季) |
窗口办理流程 | 受理材料—系统接受—打印变更记录 |
联系方式 | 0371-698223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