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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密市电商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补充协议
来源:新密市人民政府  时间:2017-10-31 15:18  

 甲方:新密市商务局

 乙方:河南省云联乡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于2017年4月20日签订《新密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合作协议》,现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补充协议,对2017年4月20日的《合作协议》部分内容进行变更、补充。

    1、2017年4月20日的《合作协议》中第三条资金支持:“(一)项目总投资约3000万人民币(项目预算以新密市财政局评审中心评审结果为准)”,现因乙方没有装饰装修的资质,无法对新密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项目所需要的建筑设施进行装修改造,因此,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扣除甲方委托第三方进行装饰装修的费用1241.01358万元,现乙方所承担的项目部分投资变更为2083.4908万元人民币。

    2、根据《合作协议》中第二条合作内容:需在新密市新注册独立公司,河南省云联乡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新密农投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由新密农投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全权负责新密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的所有事宜。

    3、新密农投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必须按照《合作协议》中约定的合作内容,对新密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项目进行建设、运营、管理;按照《河南省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市)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工作指南》的内容,使用支持资金。若乙方违反2017年4月20日的《合作协议》以及本协议,需向甲方支付项目投资总额20%的违约金。

    4、甲方拨付新密市电子商务进农村项目省级资金的20%作为项目启动资金,用于乙方在新密扩充团队,全力推进新密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项目。

    5、若本补充协议与2017年4月20日的《合作协议》存在不一致,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6、本补充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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