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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高危性体育项目办事指南
来源:新密市人民政府  时间:2017-10-16 15:32  
办理对象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
办理条件申请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相关体育设施符合国家标准;
     (二)具有达到规定数量、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社会体育指导人员和救助人员;
     (三)具有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育设施、设备、器材安全检查制度等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理依据中共国务院令第 560号《全民健身条例》第一章第五条、国家体育总局令第17号《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第一章 第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体育主管部门
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行政许可工作
所需材料 申请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申请书应当包括申请人的名称、住所,拟经营的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拟成立经营机构的名称、地址、经营场所等内容;
     (二)体育设施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说明性材料;
     (三)体育场所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
     (四)社会体育指导人员、救助人员的职业资格证明;
     (五)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办理地点新密市行政服务中心
办事窗口新密市体育发展中心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窗口办理流程申请人提供材料----体育主管部门实地核查------审批-----发证
联系方式0371-69899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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