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对象 |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 |
办理条件 | 申请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相关体育设施符合国家标准; (二)具有达到规定数量、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社会体育指导人员和救助人员; (三)具有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育设施、设备、器材安全检查制度等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办理依据 | 中共国务院令第 560号《全民健身条例》第一章第五条、国家体育总局令第17号《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第一章 第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体育主管部门 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行政许可工作 |
所需材料 | 申请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申请书应当包括申请人的名称、住所,拟经营的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拟成立经营机构的名称、地址、经营场所等内容; (二)体育设施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说明性材料; (三)体育场所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 (四)社会体育指导人员、救助人员的职业资格证明; (五)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
办理地点 | 新密市行政服务中心 |
办事窗口 | 新密市体育发展中心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
窗口办理流程 | 申请人提供材料----体育主管部门实地核查------审批-----发证 |
联系方式 | 0371-6989918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