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对象 | 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 |
办理条件 | 符合我市教育发展需求,具备教育法、《河南省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豫政办〔2012〕169号)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
办理依据 | 《教育法》第二十七条、《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条、《郑州市幼儿园设立管理规程》(郑教基〔2012〕2号 |
所需材料 | 1、申请书(公办、企事业单位、街道办、集体办幼儿园由主管单位提出申请);2、举办者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3、办园章程、幼儿园内部管理制度等;4、法人代表、园长、教师、保育员、其他工作人员的花名册,并附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资格证、上岗证、健康证等原件及复印件;5、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6、符合规定的办公场所的使用证明(包括土地证、房产证、租赁合同等);7、园舍符合消防安全的证明(由当地公安消防部门或主管单位消防安全部门出具);8、其他必要的材料(房屋建筑安全证明)。 |
办理地点 | 新密市行政服务中心 |
办事窗口 | 教体局窗口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办理时限 |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
窗口办理流程 | 受理、审核、办结( 举办者提交申办材料,窗口办进行材料审核→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实地勘验、办园条件达标的由教体局作出准否办园的书面决定→行政审批办公室教体局窗口办颁发《河南省办园许可证》) |
联系方式 | 698159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