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新密银基房地产有限公司建设的滨湖园41#、42#、45#、46#、47#、48#、49#、51#、52#、53#、55#、56#楼项目,现正在我局办理规划审批手续,已经新密市城乡规划管理局批准,证号为建字第410183201600010103101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河南省城市规划公示制度》的要求,现予以公告。
一、项目名称:
滨湖园41#、42#、45#、46#、47#、48#、49#、51#、52#、53#、55#、56#楼
二、建设单位:
新密银基房地产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
湖东路(原纵四路)西侧、讲武路(原横四路)北侧(刘寨镇刘寨村、园林村)
四、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总用地面积:23537.3 平方米
道路用地面积:3454.63平方米
使用权面积:20082.67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7927.87平方米(其中地下面积330.46平方米)
建筑高度≤ 60米
1.0<容积率≤1.8
建筑密度≤35%
绿地率≥30%
五、建设工程后退道路红线情况和用地边界:
1.建设工程后退道路红线情况;
后退横四路≥30米(后退横四路25米建设公园绿地);
后退纵四路≥15米(后退纵四路10米建设公园绿地);
2.建设工程用地边界:
已标注总平面图上(见附图内侧蓝色实线)
六、附图:
总平面图、效果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件。
该项目公告期限为发证日至通过规划竣工验收之日,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公告期限内向新密市城乡规划管理局反馈。
反馈电话:0371-68506012
0371-68506169
咨询电话:0371-68506039
新密市城乡规划管理局
2016年0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