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
河南省人民政府
郑州市人民政府
郑州政务服务网
繁體
登录
首页
魅力新密
新密新闻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
便民服务
政民互动
首页
新密新闻
公示公告
正文
关于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的通知
来源:新密市人民政府 时间:2016-08-25 09:27
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
自2016年9月1日起,灵活就业人员可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开户、缴存、变更、提取,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后,可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业务。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主办: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密市青屏大街86号
邮编:452370
网站标识码:4101830002
豫ICP备05011837号-1
豫公网安备 410183020001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