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
河南省人民政府
郑州市人民政府
郑州政务服务网
繁體
登录
首页
魅力新密
新密新闻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
便民服务
政民互动
首页
新密新闻
公示公告
正文
我市调整居民医保缴费标准
来源:新密市社保局 时间:2016-10-13 10:21
按照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做好2016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医疗【2016】11号文件)的有关要求,我市将重新调整2017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除全日制在校大中专院校学生个人年度缴费标准为90元外,其他城镇居民不再区分18周岁以上、以下,统一缴费标准调整为150元每人。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主办: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密市青屏大街86号
邮编:452370
网站标识码:4101830002
豫ICP备05011837号-1
豫公网安备 410183020001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