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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度新密市市长质量奖评选的公告
来源:新密市人民政府  时间:2017-02-09 17:13  

                    关于开展2016年度新密市市长质量奖评选的公告

                         新密质强办发[2017]1号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做好2016年度新密市市长质量奖的评审工作,根据《新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密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的通知》(新密政文〔2016〕36号)有关规定,现就实施2016年度新密市市长质量奖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时间

  新密市市长质量奖的申报范围是:制造业、服务业、工程建设、现代农业等行业中优势骨干企业或单位,凡符合条件的均可申报。申报时间为2017年2月8日至2月20日。

  二、申报条件

  1.在新密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具有法人资格,取得国家规定应取得的相关证照或资质,合法运营3年以上。

  2.积极推行和采用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和工具,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实施卓越绩效模式管理1年以上并取得良好经营绩效和作出突出社会贡献(提供包含3年相关数据和信息的自评报告)。

  3.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其质量水平、经营收入、利税总额或总资产贡献率等指标在上年度位居郑州市同行业前列,最近3年未发生亏损;从事非盈利性业务的,其社会贡献位于行业前列。

  4.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依法纳税,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信誉。荣获驰名商标、名牌产品、著名商标、高新技术和优秀服务品牌、工程质量奖的单位可优先推荐申报。

  5.获得所在辖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推荐。

  6.凡有《新密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单位,不得申报市长质量奖。

  三、评审标准

  新密市市长质量奖的评审标准主要依据《卓越绩效评价准则》(GB/T19580)、《新密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新密政文〔2016〕36号)以及相关评审规范等。

  四、评定程序

  1.申报。凡符合新密市市长质量奖申报条件的单位,在自愿的基础上,填写《新密市市长质量奖申报书》,向新密市市长质量奖评定委员会秘书处提出申报。 

  2.受理。新密市市长质量奖评定委员会秘书处在规定的时限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告知申报单位受理结果,并提交至专家评审组;对不符合有关要求的,秘书处将相关结果反馈到申报单位。

  3.评审。专家评审组依据《卓越绩效评价准则》(GB/T19580)、《新密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新密政文〔2016〕36号)以及相关评审规范等组织评审。

  4.审定表彰。对获得市长质量奖的单位,由新密市人民政府发文公告,并向获奖单位颁发市长质量奖证书、奖杯、奖金。

  五、有关事宜 

  1.新密市市长质量奖是市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荣誉奖,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积极动员和推荐绩效管理先进单位申报市长质量奖。要坚持好中选优、宁缺勿滥的原则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确保数据真实,材料完整。

  新密市市长质量奖的相关政策文件、申报表格可登陆邮箱:xmzlglk@163.com,6988131500进行下载。地址:新密市开阳路519号(工商质监局408室),邮编:452370,联系电话:0371-69881315。

 

 

                                 新密市质量强市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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