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豫脱贫组〔2020〕13号)文件要求,我市对各乡镇拟定的两类人群进行了审核,经与各行业部门信息比对,晋永军等3户13人符合两类人群认定标准。
特此公告。
附:新密市2020年度两类人群名单
新密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0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