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政〔2020〕16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21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最低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2021〕49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青苗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郑政文〔2020〕2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自然资源、财政、社保、农业农村等部门拟定了《新密市岳村镇桥沟村村民委员会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新密市超化镇楚岭村、崔庄村村民委员会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新密市曲梁镇高洼村村民委员会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具体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