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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新密市2021年就业见习单位认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新密市人民政府  时间:2021-08-31 17:58  

新密市各用人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就业见习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人社规〔2019〕6号)文件精神,为帮助高校毕业生、中专中职毕业生和16至24岁失业青年提升职业素质、增强就业能力,帮助企业储备人才,决定认定2021年新密市就业见习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设立条件

1.我市辖区内依法注册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主体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符合我市产业发展导向且具有一定发展潜力,重点吸纳规模较大、经济社会效益较好、行业知名度较高的单位。对具有一定行业代表性和社会影响力的知名企业优先吸纳;

3.能够持续提供一定数量见习岗位,提供的见习岗位具备一定的技术含量和业务内容,且有助于见习人员提高技能水平和实践能力;

4.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内部制度健全,能够对见习人员进行规范有效的管理;有专门人员具体负责见习管理工作,按照不超过一带三的比例委派实践经验丰富、技术水平较高、责任心较强的人员作为见习带教老师;

5.能够按时足额为见习人员发放见习基本生活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6.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有符合国家和省市规定的劳动保护和职业防护措施。

 二、申请见习单位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新密市就业见习单位申请报告,申请报告应包括单位简介、见习导师、见习岗位计划、见习人员管理制度等;

(二)新密市就业见习单位申报表(附件1);

(三)新密市就业见习岗位计划表(附件2);

(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五)人社局要求的其他材料。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三、见习人员需具备如下条件

1.已办理实名制登记的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中专中职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16至24岁失业青年。优先推荐没有工作经历的见习人员参加就业见习;

2.品行良好,遵纪守法,能够履行见习岗位职责和遵守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3.身体健康,能够完成见习岗位工作任务。

四、见习单位职责

(一)按照核定的见习岗位计划制定见习方案,确定见习带教老师,接收见习人员报名,组织落实见习措施;

(二)负责见习人员思想政治教育,组织实施相关培训见习活动;

(三)负责对见习人员进行见习考核,出具考核意见;

(四)按时报送见习单位年度见习工作报告及见习岗位计划执行情况。

见习单位应加强见习人员管理并履行以下职责

(一)制定见习管理制度,建立见习工作台账,落实各项见习措施;见习台账应包括见习人员花名册和数据库,含:见习人员基本信息、毕业院校信息、见习岗位及时间、见习考核意见等内容;

(二)与达成见习意向的见习人员及时签订《新密市就业见习协议书》(附件3),并将见习协议原件连同见习人员基本信息、就业创业证复印件一起报送至新密市人社局备案;

(三)委派实践经验丰富、技术管理水平较高、责任心较强的人员担任见习带教老师,指导见习人员完成见习任务;

(四)及时掌握见习人员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加强安全卫生健康管理,定期组织见习人员进行安全健康检查;

(五)使用社保卡或银行卡按时足额为见习人员发放见习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五、申报办理

申报地点:新密市行政路66号,新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就业促进工作办公室。

办公电话:0371- 68508258

联系人及电话:王  乐15036060163   申紫娜13700875568

邮        箱:751814328@qq.com   

 

附件:1.新密市就业见习单位申请表

 2.新密市就业见习岗位计划表

       3.新密市就业见习协议书

          

 

                      2021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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