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16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密市2014年度第一批城乡挂钩试点项目征收土地的批复》(豫政土〔2015〕69号)批准我市征收曲梁镇高洼村集体耕地1.5234公顷,共计1.5234公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及《征收土地公告办法》(国土资源部〔2001〕第10号令)的有关规定,现将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主要内容和有关事项通告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