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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遗失声明
来源:新密市人民政府  时间:2023-01-09 16:11  

权利人李全来、陈建卫,因保管不善,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遗失,根据相关规定,申请补发,以下证书作废:

1、户主:李全来,证书编号:NO.J4101830186624

2、户主:陈建卫,证书编号:NO.J4101830008216

特此声明

 

新密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2023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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