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新密市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用地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新密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范围、权属
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密市曲梁镇高洼村、五虎庙村、李庄村、朱寨村、马庄村、岗牛村、蒋坡村。
地块一:东邻曲梁镇高洼村五组集体土地,西邻曲梁镇高洼村三组集体土地,南邻曲梁镇高洼村一组,北邻曲梁镇高洼村二组、马庄村五组集体土地;
地块二:东、西、南均邻曲梁镇高洼村农民集体土地,北邻曲梁镇高洼村三组集体土地;
地块三:东邻曲梁镇五虎庙村四南组集体土地,西邻曲梁镇五虎庙村村集体土地,南邻曲梁镇五虎庙村五组集体土地、北邻曲梁镇五虎庙村村集体土地;
地块四:东、南均邻曲梁镇马庄村三组集体土地,西邻曲梁镇岗牛村十三组集体土地,北邻曲梁镇马庄村二组集体土地;
地块五:东、西、南、北均邻曲梁镇马庄村三组集体土地;
地块六:东、西、南均邻曲梁镇五虎庙村一组集体土地,北邻蒋坡村新东组集体土地;
地块七:东、西、北均邻曲梁镇五虎庙村三组集体土地,南邻五虎庙村村集体土地;
地块八:东邻曲梁镇五虎庙村八组、九组、朱寨村马北组集体土地,西邻曲梁镇朱寨村马北组、马南组、周庄组、东岗组集体土地,南邻曲梁镇朱寨村周庄组集体土地,北邻曲梁镇朱寨村马北组集体土地;
地块九:东邻曲梁镇李庄村十二组集体土地,西邻曲梁镇五虎庙村七组集体土地,南邻曲梁镇五虎庙村七组、六组、李庄村十二组集体土地,北邻曲梁镇五虎庙村七组、李庄村十二组集体土地;
地块十:东、西、南、北均邻曲梁镇马庄村三组集体土地,;
地块十一:东、西、南均邻曲梁镇五虎庙村八组集体土地,北邻曲梁镇五虎庙村村集体土地;
地块十二:东、南均邻曲梁镇高洼村二组集体土地,西邻曲梁镇高洼村六组集体土地,北邻曲梁镇马庄村三组集体土地;
地块十三:东邻曲梁镇马庄村四组、七组集体土地,西邻曲梁镇马庄村四组集体土地,南邻曲梁镇马庄村五组、六组集体土地,北邻曲梁镇马庄村五组集体土地;
地块十四:东、西、南、北均邻曲梁镇马庄村五组集体土地;
地块十五:东邻曲梁镇高洼村一组、马庄村五组集体土地,西邻曲梁镇马庄村五组集体土地,南邻曲梁镇高洼村三组集体土地,北邻曲梁镇马庄村五组集体土地;
地块十六:东、西、南、北均邻曲梁镇马庄村六组集体土地;
地块十七:东、西、南均邻曲梁镇马庄村六组集体土地,北邻曲梁镇马庄村六组、七组集体土地;
地块十八:东、西、南、北均邻曲梁镇马庄村六组集体土地;
地块十九:东、北均邻曲梁镇岗牛村十二组集体土地,西、南均邻曲梁镇岗牛村四组集体土地;
地块二十:东、西、南、北均邻曲梁镇马庄村五组集体土地;
地块二十一:东、北均邻曲梁镇岗牛村十二组集体土地,西、南均邻曲梁镇岗牛村四组集体土地;
地块二十二:东邻曲梁镇五虎庙村村集体、七组集体土地;
地块二十三:东、西、南、北均邻曲梁镇岗牛村四组集体土地;
地块二十四:东邻曲梁镇马庄村六组集体土地,西邻曲梁镇马庄村五组集体土地,南邻曲梁镇高洼村三组、一组集体土地,北邻曲梁镇马庄村五组、四组集体土地;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符合法律法规的征收情形。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本启动公告发布后,由新密市人民政府委托曲梁镇人民政府会同相关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进行全面调查。
四、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新密市人民政府已对现场影像进行了锁定,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期限为十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202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