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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密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补充公告 新密征收告〔2023〕52号
来源:新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时间:2023-09-14 16:12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政〔202016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21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最低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202149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青苗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郑政文202025号)和《征收土地公告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49号)等有关规定,202354日,新密市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新密征收告〔202325号),拟征收新密市平陌镇平陌村集体土地0.9824公顷,超化镇杏树岗村集体土地1.3902公顷,白寨镇东岗村集体土地0.8713公顷,共三宗地,作为华润登封电厂引热入郑长输供热管线工程泵站用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被征收土地的权属、面积、位置和用途

华润登封电厂引热入郑长输供热管线工程规划管线部分改线,对新密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新密征收告〔202325号)中地块二予以核减,其他地块的权属、面积、位置和权属不变。

二、有关社会保障费用情况

202391日,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关于公布2023年度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最低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202392号),郑州市社保费用最低标准为93.9300万元/公顷,依据最新标准重新核算社保费用具体如下:

权属

总面积(公顷)

社保标准(万元/公顷

社保费用(万元)

平陌镇平陌村村民委员会

0.9824

93.9300

92.2768

白寨镇东岗村村民委员会

0.8713

93.9300

81.8412

三、新密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新密征收告〔202325号)中涉及平陌村、东岗村的征地补偿安置费、青苗补偿费标准不变。

特此公告。

 

 

 

                            20239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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