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新密市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用地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新密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范围、权属
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密市米村镇杨岗村。
地块一东至米村镇杨岗村七组集体土地,西至米村镇杨岗村八组集体土地,南至米村镇杨岗村八组集体土地,北至米村镇杨岗村八组集体土地。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途为供电用地,符合法律法规的征收情形。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本启动公告发布后,由新密市人民政府委托米村镇人民政府会同相关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进行全面调查。
四、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新密市人民政府已对现场影像进行了锁定,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期限为十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2023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