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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密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新密征收预〔2024〕1号
来源:新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时间:2024-01-24 15:43  

为保障新密市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用地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新密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范围、权属

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密市米村镇杨岗村,该宗地位于米村镇杨岗村四组集体土地以东、米村镇杨岗村六组集体土地以西、郑州亨瑞达新材料有限公司(米村镇杨岗村二、四、五、六组集体土地)以南、米村镇杨岗村四组、六组集体土地以北。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符合法律法规的征收情形。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由新密市人民政府委托米村镇人民政府会同相关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进行全面调查。

四、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新密市人民政府已对现场影像进行了锁定,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期限为十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2024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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