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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密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新密征收预〔2024〕4号
来源:新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时间:2024-03-06 15:4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经研究,现就拟征收土地发布预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征收土地起于新密市溱水路东段,途径云蒙山水库、郑登快速路、郑栾高速、大学南路,向东至新郑界,线路全长约22.2千米,总面积168.0870公顷涉及新密市白寨镇堂沟村、来集镇王家窝村、曲梁镇东岗村、窦沟村、冯家村、岗牛村、牛角湾村、张湾村、马庄村、新华路街道办事处赵坡村、岳村镇岗坡村、老庄门村、卢沟村、马寨村、乔地村、桥沟村、土门村、苇园村、园林村、岳村村、中王庙村、岳村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

二、征收目的

拟征收土地用于实施省道317线郑州境新郑机场至新密改建工程项目建设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第二项征收土地情形。

三、工作安排

(一)开展土地现状调查。新密市人民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白寨镇、来集镇、曲梁镇、岳村镇人民政府对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开展调查,调查结果应当由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确认,拟征收土地涉及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予以配合。

(二)开展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新密市人民政府将同步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四、其他事项

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为十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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