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人民政府网站logo
新密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新密征收预〔2024〕17号
来源:新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时间:2024-06-27 17:0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经研究,现就拟征收土地发布预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土地共五宗,地块一位于郑风大道以东、曲梁镇蒋坡村赵东组集体土地以西、曲梁镇蒋坡村赵东组集体土地以南、蒋坡街以北范围内;地块二位于郑风大道以东、曲梁镇蒋坡村马家组集体土地以西、曲梁镇蒋坡村赵东组集体土地以南、蒋坡街以北范围内;地块三位于郑风大道以东、曲梁镇蒋坡村马家组集体土地以西、曲梁镇蒋坡村马家组集体土地以南、蒋坡街以北范围内;地块四位于郑风大道以东、智能装备产业园一期以西、曲梁镇蒋坡村马家组集体土地以南、蒋坡街以北范围内;地块五位于曲梁镇蒋坡村陈西组集体土地以东、曲梁镇蒋坡村陈西组集体土地以西、曲梁镇蒋坡村陈西组集体土地以南、曲梁镇蒋坡村马家组集体土地以北范围内;地块六位于中澳物流产业园以东、大学南路以西、中澳物流产业园以南、岗牛大街以北范围内。共计2.6926公顷,涉及新密市曲梁镇蒋坡村、马庄村、高洼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

二、征收目的

拟征收土地用于工矿、交通运输用地建设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第三项、第五项征收土地情形。

三、工作安排

(一)开展土地现状调查。

新密市人民政府将组织曲梁镇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开展调查,调查结果应当由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确认,拟征收土地涉及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予以配合。

(二)开展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新密市人民政府将同步组织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四、其他

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公示期限为十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2024621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