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3—2024年度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工作的通知》(豫财农水〔2024〕22号)要求,我市拟对“豫农担—救灾贷”进行贴息。现将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贴息对象和贴息标准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3—2024年度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工作的通知》(豫财农水〔2024〕22号)要求,我市对符合条件的河南农担公司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灾后重建的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贷款,按照2%的比例给予贴息。
二、公示时限
该公示期为2024年8月26日至8月3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新密市金融工作服务中心反映。
联系电话:0371—69861177 联 系 人:慎伟琴
附件:1.新密市农业银行农业信贷担保贷款项目清单—设施农业
2.新密市邮储银行农业信贷担保贷款项目清单—救灾贷
3.新密市邮储银行农业信贷担保贷款项目清单—设施农业
新密市金融工作服务中心
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