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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密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新密征收预〔2025〕3号)
来源:新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时间:2025-05-27 16:0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经研究,现就拟征收土地发布预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土地共两个地块,地块一位于新密市曲梁镇人和路以东,天安街以南,国有储备土地以西、以北范围内,地块二位于曲梁镇人和路以东,五虎街以南,兴业路以西,溱洧大街以北范围内,涉及新密市曲梁镇朱寨村、蒋坡村、五虎庙村等集体经济组织土地。

二、征收目的

拟征收土地用于实施教育用地建设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第三项征收土地情形。

三、工作安排

(一)开展土地现状调查。新密市人民政府将组织曲梁镇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开展调查,调查结果应当由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确认,拟征收土地涉及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予以配合。

(二)开展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根据《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豫自然资发〔2023〕66号)要求,新密市人民政府将同步组织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四、其他事项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公告时间:2025年5 月28日至2025年6月13 日。

特此公告。

                            



2025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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