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经研究,现就拟征收土地发布预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土地起于新密市溱水路东段,途径云蒙山水库、郑登快速路、郑峦高速、大学南路,向东进入新郑境,涉及新密市白寨镇堂沟村、来集镇王家窝村、曲梁镇东岗村、窦沟村、冯家村、岗牛村、牛角湾村、张湾村、马庄村、新华路街道办事处赵坡村、岳村镇岗坡村、老庄门村、卢沟村、马寨村、马沟村、乔地村、桥沟村、土门村、苇园村、园林村、岳村村、中王庙村等集体经济组织土地。
二、征收目的
拟征收土地用于实施省道317线郑州境新郑机场至新密改建工程(新密段)项目建设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第二项征收土地情形。
三、工作安排
(一)开展土地现状调查
新密市人民政府将组织白寨镇、来集镇、曲梁镇、岳村镇人民政府、新华路街道办事处和相关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开展调查,调查结果应当由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确认,拟征收土地涉及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予以配合。
(二)开展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根据《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豫自然资发〔2023〕66号)要求,新密市人民政府将同步组织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指定新密市交通运输局为本次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主体。
四、其他事项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公告时间:2026年3月23日至2026年4月3日。
特此公告。
2026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