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对象 | 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回原籍) |
办理条件 | 个人申请 |
办理依据 | 《河南省公安机关户政服务管理工作规范》 |
所需材料 | 1、学校开具未参与分配回原籍的证明;2、《毕业证》原件;3、《户口迁移证》;4、入户地户口簿;5、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原户口簿或常住人口系统显示关系的不用提供) |
办理地点 | 迁入地派出所 |
办事窗口 | 迁入地派出所户籍室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 下午3:00-6:30(夏季) 2:00-5:30(冬季) |
办理流程 | 本人携带相关资料到迁入地派出所户籍室申请办理 |
联系方式 | 青屏所:69880900,新华路:69888358,西大街:63104599,城关所:69894111,平陌所:63171026,牛店所:63100110,米村所:69220766,尖山所:69215110,袁庄所:69875110,岳村所:63138110,白寨所:69912110,曲梁所:63191016,刘寨所:63111055,来集所:63151017,大隗所:69271021,苟堂所:69251110,超化所:69238000,西街所:697882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