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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发展环境-新密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来源:新密市人民政府  时间:2012-04-13 09:30  

主 题:优化发展环境-新密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时 间:2012年4月13日上午9:30—11:30

嘉 宾:薛晓军 王彦国 李富安 刘继红 高寿松 张宏涛 冯嵩懿 李进怀 崔万春 裴花英 牛莉枝 朱根岭 李遂涛 吴伟东 李国华 李万灿 张向东 王洪洲 吕崇学 科室负责人

访谈摘要:广大市民、网友朋友们,大家上午好。今天很高兴在互联网上就新密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开展“优化发展环境”活动情况与各位网友们进行交流。

[主持人]:  各位市民、各位网民,大家好!按照我市2012年在线交流活动的具体安排,今天上午参加在线交流活动的单位是新密市人口计生委,时间是上午九点半至十一点半,欢迎广大网民就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相关工作及您所关心、关注的有关问题进行提问。今天参加在线交流活动的嘉宾有新密市人口计生委班子成员和主要科室负责同志。首先请新密市人口计生委主任冯嵩懿致辞(2012-04-13 09:24:50)    


[冯嵩懿]:  各位网民朋友们,我是新密市人口计生委主任冯嵩懿。非常感谢市纪委纠风办、市政府电子政务中心提供这次与网友们互动交流的机会和平台。今天人口计生委全体领导班子成员及主要业务科室负责人来和各位网友朋友们进行交流。首先,我代表新密市人口计生委全体干部职工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和帮助人口计生工作的社会各界朋友表示诚挚的感谢。市人口计生委主要承担着贯彻执行国家、省、郑州市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协调有关部门制订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政策和相关的社会经济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综合管理;研究全市人口发展战略,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市人口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信息工作,组织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抽样调查、人口和计划生育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评估;做好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工作,围绕生育、节育、不育制定生殖保健服务的规划与规范,开展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对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生殖保健和药具发放进行指导和监督;制订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组织并开展全民性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协调宣传、文化、新闻等部门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工作;负责全市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管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负责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和计划生育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和使用;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编制全市计划生育事业经费预算和基本建设投资的预、决算;指导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协调有关部门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职责,促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综合治理;指导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社会团体工作等工作职责。(2012-04-13 09:25:05)    


[冯嵩懿]:  近年来,新密市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解放思想,拉高标杆,统筹规划,健全机制,规范管理,优质服务,全面提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始终坚持“三为主”,认真落实“三到位”,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提高家庭发展能力,统筹解决好人口问题,努力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整体工作稳步推进,巩固和保持了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市)的荣誉称号。新密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后获得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市、全国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示范县、全国“阳光计生行动”示范单位、全国计划生育协会工作先进单位、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科技工作先进集体;河南省文明单位、河南省生育关怀行动工作先进集体、河南省人口计生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先进单位、河南省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甲级县、河南省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郑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郑州市人口计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先进单位,新密市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为推进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可持续发展营造良好的人口环境。(2012-04-13 09:25:18)    


[主持人]:  有网友提问:阳光计生行动有哪些内容?(2012-04-13 09:28:28)    


[牛莉枝]:  阳光计生行动主要是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办事程序、优质服务、维权措施。开展“阳光计生行动”,就是以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民主评议、社会监督为重点,实行“阳光管理”、“阳光服务”、“阳光维权”,让权利在阳光下运行,尊重和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不断提高依法管理和优质服务水平,增强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执行力和公信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部门及公共服务行业,促进社会和谐。(2012-04-13 09:28:38)    


[主持人]:  有网友提问:独生子女补助是否发放到位?(2012-04-13 09:28:49)    


[裴花英]:  我市2011年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已按照每人每月20元标准全部发放到位。2012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人数正在摸底上报。(2012-04-13 09:32:53)    


[主持人]:  有网友提问:新密啥时候能放开二胎生育?(2012-04-13 09:33:15)    


[冯嵩懿]:  计划生育是基本国策,按照河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严格执行。(2012-04-13 09:34:48)    


[主持人]:  有热心网友提问:父母没有生育,只有一个养女。现在父母都已经60岁了,符合申请独生子女奖励金的条件,就是一年发放1000元的那项政策。听说今年成了1120元,但计生办拒绝,理由是养女不是自己亲生的,不属于独生子女,不能享受这项政策。向相关部门申请和反应,都是说不符合政策。请问这种情况该怎么办?迫切渴望得到你们的回复。(2012-04-13 09:35:50)    


[裴花英]:  按照河南省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扶政策的释疑,奖励扶助对象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①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离异或丧偶的按本人户口性质确认)。②本人或配偶曾经生育,且在1973年至1982年6月14日期间没有违反国家和省实行计划生育的号召和政策规定(1973年以前的生育比照这一号召和政策规定)、1982年6月15日以来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生育。③本人及配偶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夫妻:a、符合计划生育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只生育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b、符合计划生育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生育后,现存活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c、符合计划生育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生育后,其子女死亡现无子女的。d、合法收养子女后,子女合计数为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e、再婚夫妻再婚前和再婚后按计划生育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生育,子女数合并计算为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 以上条件不包括:(1)双方均未生育的夫妻。(2)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生育,将子女送养后,现存子女数为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    ④按户口登记的出生年月日,1933年1月1日后出生,年满60周岁。其年龄的界定以个人为单位。    因此,按照规定,双方均未生育的夫妻不符合奖励扶助对象的条件。当地计生办的做法是符合政策规定的。(2012-04-13 09:37:33)    


[主持人]:  有网友提问:我是农村户口满族,我媳妇也是农村户口汉族,是外省甘肃的。我们已有一个男孩,请问我们还能再生二胎吗?因为很想要个女孩。 谢谢!(2012-04-13 09:38:15)    


[李进怀]:  《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2)》第十八条规定:夫妻双方均为农村居民,除适用第十七条的规定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要求生育的,经批准可以按计划生育第二个子女:    (一)夫妻只生育一个女孩,家庭又确有困难的;    (二)男到有女无儿的家庭结婚落户,并赡养女方父母的(若姊妹数人,只照顾一人);    (三)在深山村定居五年以上,并继续定居的;    (四)夫妻双方为少数民族的。    因此依据河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夫妻双方均为农村居民,且双方为少数民族的,经批准可以按计划生育第二个子女。因此您不符合条件。(2012-04-13 09:39:43)    


[主持人]:  有网友提问:我们是再婚夫妻,结合前都和前任配偶生有一个小孩,但是都判给了对方抚养,我们现在身边没有孩子,真的很痛苦,非常想要一个孩子,我们这种情况能申请吗?国家应该从老百姓的切身利益考虑我们这样的情况啊!再建家庭没有孩子总是感觉心不在一起!(2012-04-13 09:40:05)    


[张向东]:  《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只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的,经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您和您的爱人在再婚前都已经各自生育一个子女,因此您不符合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条件。(2012-04-13 09:40:52)    


[主持人]:  有网友提问:我和爱人都是农民工 不在户口所在地工作 我们生一个孩子的时候 也办理了准生证 但是没有没有孕检 给孩子上户口时候 乡计生办说没有按时孕检 得罚款 请问这样合法吗?(2012-04-13 09:41:36)    


[科室负责人]:  根据《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不按期参加生殖健康检查的,由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贵夫妇没有在户籍所在地居住,则应当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参加现居住地组织的康检,并定期将孕检证明寄回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计生办。(2012-04-13 09:44:25)    


[主持人]:  有网友提问:我和老公刚结婚,也办有结婚证。想知道怀孕后什么时候开始办理准生证。都需要什么手续,还需要什么费用,费用需要多少?(2012-04-13 09:44:50)    


[张向东]:  一孩生育证的登记发放程序如下:一、办理机构: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二、工作时间:正常工作日三、办理流程(1)申领对象:合法结婚且无子女(含亲生子女、养子女、继女子)的夫妻。(2)办理程序:符合生育政策要求生育的,应在生育前到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填写《一孩生育证发放登记表》,并提供下列材料:①夫妻双方身份证;②户口簿;③结婚证(属再婚的,还需提供原离婚的判决书、调解书或协议书和其它相关证明);④计划生育技术部门出具的女方健康检查证明。符合生育第一孩条件的,给予登记,发给一孩生育证,同时在夫妻双方所在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张榜公布。材料欠缺的,应予补齐。不符合生育条件的,不予办理并告知理由。(政策依据:豫计生〔2003〕35号文件《河南省生育证发放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生育证由省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免费发放。生育证在您生育之前办理即可,应免费办理。(2012-04-13 09:47:41)    


[主持人]:  有网友提问: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子女年龄有无限制。我想知道子女年龄到了一定的岁数是不是不能办理了?希望能得到回答。(2012-04-13 09:47:51)    


[裴花英]:  您好!《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办理程序如下:一、办理机构:女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二、工作时间:正常工作日三、办理流程:(1)发放对象:①一对夫妻只生育1个子女的;②一对夫妻按规定有两个子女,因死亡只留下一个子女的;③独生子女死亡后,再生育1个或依法收养1个子女的;④夫妻未生育,依法收养1个子女的。(2)申领程序:①由夫妻双方申请,到所在单位(无工作单位的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如实填写;②经双方单位(无工作单位的由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核实,报女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批。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在接到《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之日起30日内予以审批。对符合条件的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符合条件的,应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告知理由;③夫妻户籍不在一地的,可以向其子女和父母一方的共同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夫妻只有一个子女,不再生育的,由夫妻双方申请,所在单位核实,经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批准,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符合规定生育的子女,如系双胞胎或多胞胎,不享受独生子女待遇。因此,只要您符合条件,随时可以按照要求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2012-04-13 09:50:07)    


[主持人]:  有网友提问:计生委的领导好,我是独生子女,籍贯是新乡的,在咱们新密教学,老婆也算是独生子女,但是我们的父母都没有领取独生子女证,也不知道现在能不能办独生子女证,现在我们想生2胎,咋办?需要什么手续,交多少钱?(2012-04-13 09:51:17)    


[科室负责人]:  ⑴夫妻双方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再婚的还需提供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协议书、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⑵夫妻双方父母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再婚的还需提供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协议书、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⑶夫妻双方父母(再婚的只提供亲生父母)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以及户籍所在地工作单位、村(居)出具并得到乡级盖章确认的独生子女家庭户证明(人户分离的还需提供现居住地的相同证明)。⑷夫妻近期2寸免冠合影照2张。⑸县级以上(含县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部门出具的女方孕育情况检查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根据上级计生部门有关答复,如果双方父母没有办理独生子女证,可以提供双方父母单位(村、居委会)的只生育一个子女的证明。然后按照生育证申请程序及相关资料可以申请二胎。无论任何条件办理一胎或者二胎生育证,都不收费。(2012-04-13 09:58:52)    


[主持人]:  有网友提问:尊敬的领导好,我只有一个女儿,领取了独生子女证,是不是给我们发什么补助啊,奖励啊什么的?(2012-04-13 09:59:37)    


[科室负责人]:  如果是农村独生子女,享受以下主要奖励:子女0-18周岁享受独生子女奖励费、父母50-59周岁享受生活补贴、父母60周岁以上可以享受奖励扶助金、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对象可以享受缴费补贴和养老补贴等。(2012-04-13 10:01:57)    


[主持人]:  有网友提问:我生了2胎,也交了罚款了,以后不想参加孕检,可以吗?真的不再要孩子了。(2012-04-13 10:03:15)    


[崔万春]:  不可以,在生育第二个子女并采取绝育手术满一年后,持本人《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绝育证明(剖宫产绝育者持医院出具的出院证明)到新密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进行复查,复查后由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复查医生签署姓名并加盖印章后,到市人口计生委科技科办理免检证,科技科应于当天办理结束。可以不再参加孕检。谢谢。(2012-04-13 10:03:58)    


[主持人]:  网友“56”提问:我父母都是1964年出生的,于1985年结婚。我是1986年出生,我是独生子女,可是我们是农转非户口。请问我父母是否可以办奖励扶助,领取每年1000元奖励。(2012-04-13 10:04:41)    


[裴花英]:  网友您好:依据《郑州市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年老奖励扶助办法》可以办理,但是父母必须年满60周岁以上,符合条件的享受每人每年1000元的奖励扶助金。谢谢。(2012-04-13 10:07:42)    


[主持人]:  有热心网友提问:出生医学证明名字写错了。想改改,为啥不给改,门难进,事难办。希望给予解答(2012-04-13 10:08:08)    


[李进怀]:  网友您好:你提问的问题不属于我们受理权限。应该去卫生部门咨询有关问题。谢谢。(2012-04-13 10:08:39)    


[主持人]:  网友“喜洋洋”提问:生二胎应该罚多少?我们村标准忽高忽低。(2012-04-13 10:10:17)    


[裴花英]:  网友您好:根据《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从发现违法行为之日起,按照国务院《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征收男女双方的社会抚养费:(一)不符合本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分别按男方和女方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三倍征收社会抚养费,个人实际收入高于所在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一倍以上的,按其实际收入的三倍计征社会抚养费。谢谢。(2012-04-13 10:10:42)    


[主持人]:  有网友“高兴”提问:办生育保险时,我的生育证丢了。只有复印件,社保局不同意,必须是原件才行,能补一个吗?(2012-04-13 10:11:13)    


[李进怀]:  网友您好:应及时向发放机关报告,由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证明,带复印件到人口计生委办理,经计生委核实生育证发放存根,出具证明可以按有生育证对待。谢谢。(2012-04-13 10:13:29)    


[主持人]:  有网友“小强”提问:请问我们是外地人,在这里暂住,我们办理准生证是在这里办理,还是要到户口所在地办理?(2012-04-13 10:13:57)    


[牛莉枝]:  网友您好:如果您是在现居住地从事务工或经商活动,暂住一个月以上,且在现居住地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登记管理的,根据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流动育龄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可以在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生育服务登记。谢谢。(2012-04-13 10:15:42)    


[主持人]:  网友“独树一帜”提问:我市计划生育政策方面的相关优惠政策有那些?人口老龄化与计划生育政策有无关系?(2012-04-13 10:16:22)    


[李进怀]:  网友您好:除享受国家、省、郑州市奖励优惠政策以外,我市出台的政策有:独生子女及计生双女家庭的子女初中升高中加10分、考入211工程大学的奖励1000元等优惠政策。市政府相关部门,各乡镇办事处、村针对各自特点,制订了对计生家庭相应的奖励优惠政策,形成了我市较为完善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人口老龄化是目前的一个主要社会问题,是由多种因素造成,上级有关部门在制定计生政策方面,也考虑了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谢谢。(2012-04-13 10:26:35)    


[主持人]:  网友“百灵”提问:我市人口发展趋势是什么?我市人口总数有多少,计划生育的关键问题是什么?(2012-04-13 10:27:00)    


[李进怀]:  网友您好:依据人口发展趋势,我国正处于第4次人口出生高峰,我们新密也处于人口生育高峰期,根据第6次人口普查结果显示新密市常住人口79.98万人。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计生的关键问题是:1、执行现行生育政策,稳定低生育水平。2、提高出生人口素质。3、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流动人口管理服务问题,应对人口老年龄化等等。谢谢。(2012-04-13 10:33:58)    


[主持人]:  热心网友“小百合”提问 :整个国家性别比持续偏高,在计划生育方面有什么相关政策?(2012-04-13 10:34:40)    


[吴伟东]:  网友您好:表现在年度男孩新出生比例大于女孩比例,这主要是经济、文化、社会等等多方面造成,也受养儿防老,重男轻女传统观念的影响,近几年来,我们采取各种措施:1、我们在关爱女孩行动,计生部门制定了很多优惠政策。2、人口计生部门和卫生、药监、公安部门联合执法,加大对“两非”(即:禁止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案件的查处,打击非法胎儿性别鉴定行为,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势头。谢谢。(2012-04-13 10:42:55)    


[主持人]:  网友“打工人”提问:冯主任,您好。2001年我爱人和我一起去广东打工,几年中我们先后生育了一男二女,现在两个孩子到了上学年龄,请问如果回家办理户口都需要哪些手续?(2012-04-13 10:43:16)    


[冯嵩懿]:  网友您好:常年在外地打工,辛苦了。按照你们反映的情况,你们违犯了计划生育政策,依据国务院令357号《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你们在广州应依据当地标准缴纳社会抚养费,若缴纳可提供相关手续,若没有缴纳,应根据《河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缴纳社会抚养费,接受相关处理。办理户口由公安部门负责,需咨询公安户籍管理部门。谢谢。(2012-04-13 10:49:30)    


[主持人]:  有网友提问:新密有没有免费供应点领取避孕药具的?如果有需要什么手续?比如说需要什么证件之类的等等。(2012-04-13 10:49:54)    


[李国华]:  网友您好:目前在我们新密市所有乡镇、街道办事处计生办、村、居委会计划生育村室都为我们的免费避孕药具发放点,你可就近领取,领取时不需要提供任何证件,但要登记本人的基本信息和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做好随访服务,今后我们将在人口密集的医药超市设立免费发放点,界时将更方便群众免费领取相应的避孕药具。谢谢。(2012-04-13 10:53:13)    


[主持人]:  热心网友“会霞”提问:我准备要小孩,村里说让我们去城里做孕前优生检查,说是不要钱,到底要钱不,都检查啥呀(2012-04-13 10:54:09)    


[李遂涛]:  网友您好:生一个聪明的好宝宝,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事关个人、家庭的幸福,国家、民族的未来,实行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是党中央、国务院的一项重大决策,新密作为第一批试点县市,从2010年开始实行。 准备怀孕前,到我市定点服务机构参加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共19项服务全部免费,其中13项为实验室检验,1项B超检查。还有健康教育和体格检查等等,共进行4个服务程序,有优生健康教育,优生健康检测、优生咨询和风险评估、优生指导。欢迎您在计划怀孕前(准备怀孕前4-6个月为最佳时机)夫妇双方持结婚证、身份证到市计划生育站免费检查,祝您生一个健康宝宝。谢谢。(2012-04-13 11:03:53)    


[主持人]:  热心网友“风神”提问 :我是个企业职工,怀孕5月,单位要我回家,怎么办?不是说有生孩后有产假和其他待遇吗?(2012-04-13 11:06:32)    


[李进怀]:  风神网友您好:《人口和计划生育法》规定,妇女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可享受特殊劳动保护、产假和劳动保险待遇,《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八条规定,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产假期间工资照发。另依据《河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晚婚生育的,增加产假三个月。谢谢。(2012-04-13 11:10:31)    


[主持人]:  由“哈利波特大”提问:我们村,有个有钱户,生了两个了,还生,罚款要多少交多少,这样也行么?(2012-04-13 11:13:03)    


[裴花英]:  哈利波特大网友您好:首先感谢网友,计划生育政策是我国的一项长期基本国策,实行计划生育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政策面前人人平等,依据《河南省人口计划生育条例》第15条规定,违法生育要依据河南省人口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处理,不符合条例的,从发现之日起,按照《国务院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征收男女双方的社会抚养费。若征收标准不一致,可到计划生育部门举报。电话:69869903  69869927谢谢。(2012-04-13 11:16:52)    


[冯嵩懿]:  希望大家继续关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因时间关系,没提交的问题,可以通过电话等方式提出,对今天网上交流已经回答的问题,甚至相雷同的问题,可以按答复,对今天没有答复的,我们将陆续答复,在下步的工作中,我们要做到:1、强化宣传,真正提高群众对计划生育政策的知晓率,主要是宣传政策、执行政策。2、提高认识,全面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全力打造优质服务团队。3、完善制度,明细职责,落实岗位责任制。4、关注民生,强化服务,探索健全奖励扶助利益导向制度,全力落实各项政策,真正确保奖励扶助对象应享尽享,5、依法行政,加大违法生育的处理力度,并把政风行风目标与业务目标有机结合,真正按照高起点、高标准的要求,创新思路,完善规划,强化措施,全面提升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水平,为实现我市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再立新功。谢谢。(2012-04-13 11:3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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