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头控污,压实治污主体责任。紧盯污水处理厂水质运行状况,严格督导涉水企业落实排污管控要求,强化企业环保主体责任,引导企业主动合规排污、自觉开展污染治理,从源头削减污染物排放。
立体巡河,织密全域监管网络。常态化开展河道巡查,采用“徒步巡河+无人机巡河”模式,实现双洎河等重点河流全域覆盖、监管无死角,以精细化巡查夯实河道生态管护基础。
从严防控,抓实汛期水质保障。加大污水处理厂、工业集聚区等排污单位执法检查力度,通过巡查、抽查、暗查强化监管,督促治污设施稳定运行,严厉打击汛期偷排、直排等环境违法行为。截至目前,我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水质达标率100%;双洎河马鞍洞断面水质已稳定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II类水标准,辖区水环境改善成效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