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农经工作高质量推进,12月5日,郑州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政策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宣讲培训会在我市召开。
培训会邀请郑州市农业农村局政策改革处李萌老师进行讲解,他指出农村集体“三资”(资金、资产、资源)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保障集体的经济利益和村民的共同福祉。
会议强调,各镇办要明确“三资”管理的职责分工、分管科室,保证人员稳定。要确保资源分配和项目实施的公正性,让村民感受到公平待遇。要明确资金使用范畴,确保资金仅用于农村集体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避免挪用和滥用。要加强经济合同规范化管理,必须使用合同示范文本,按照程序签订合同。各镇办以村为单位建立集体经济合同管理台账,将合同纳入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提高合同管理信息化水平,为农村集体经济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