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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新密市人民政府  时间:2011-06-16 18:29  

豫组通〔2010〕75号 

各省辖市、县(市、区)党委组织部,省直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省管企业和高等院校党委组织部: 
现将《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   
                                                 2010年12月30日  


                                        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实施方案 
   
  按照中央部署,从明年开始,全国乡、县、市、省党委将自下而上进行换届。这次换届,是党的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确保换届工作顺利进行,是各级组织人事部门的一项中心任务,也是对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检验。近日,中纪委、中组部印发了《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通知》和《关于贯彻落实〈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通知〉有关问题的通知》,对严肃换届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提出明确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中组部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精心安排部署 
  1、换届工作文件提要求。在下发的市县乡党委换届工作文件中,把严肃换届纪律作为重要内容。 
  2、换届会议提要求。在召开的市县乡党委换届工作座谈会上,请领导同志在讲话中对严肃换届纪律作出强调。 
  3、专门制定印发严肃换届纪律的通知。在转发中纪委、中组部《通知》的同时,制定印发我省《关于在市、县、乡党委换届中严肃换届纪律的通知》(豫组通〔2010〕70号),主要是围绕市县乡党委换届,对严明纪律、加强教育、强化监督、严肃查处、考评问责等提出具体要求。 
  4、召开视频会。按照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视频会议要求,做好分会场组织工作。 
  5、召开座谈会。适时召开干部监督工作座谈会,交流贯彻严肃换届纪律通知和视频会议精神情况,以保证换届风清气正为重点,对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作出具体安排。 
  二、强化学习教育 
  6、组织专题学习。各级组织部门要将《通知》及时印送本级党委管理的每一名领导干部学习,并组织各级领导班子专题学习,切实做到先学先行、带头遵守。 
  7、组织参加民主推荐的人员学习。在召开民主推荐会前,将《通知》函送给每一位民主推荐的人员学习,要求自觉遵守,并填写回执寄回当地组织部门,回执时也可以反映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 
  8、组织代表和委员学习。在下发党代会、人代会和政协会会议通知时,将《通知》一并函送每一位代表和委员,要求既严格遵守又加强监督,坚决抵制不正之风。 
  9、进行谈话提醒。开展领导干部谈心谈话特别是与市县委书记谈话时,把严肃换届纪律作为重要内容,要求自觉遵守、严格执行,带头抵制不正之风,切实负起匡正换届风气的责任。 
  10、面谈考察对象。考察组在与考察对象面谈时,要求考察对象介绍自己执行换届纪律的情况。 
  11、加强警示教育。各级组织部门要将中央组织部干部监督局汇编的部分违反换届纪律的典型案例作为警示材料,与《通知》一并印发有关人员。 
  三、抓住关键环节 
  12、开展问卷调查。在召开民主推荐大会时,由考察组组织开展严肃换届纪律情况问卷调查,一是了解掌握“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纪律要求的情况;二是了解是否有干部存在违反换届纪律的行为。对问卷调查中反映的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由考察组结合考察工作进行深入了解,或委托当地纪检机关、组织部门调查核实,并形成书面结论。问卷调查结果向当地党委和组织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反馈,同时送派出考察组的组织部门干部监督机构汇总分析。 
  13、进行考察对象专项公示。发布考察对象公示通知时,要将考察对象是否有违反换届纪律行为列为一项举报内容。发现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组织部门要会同纪检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14、进行民主测评。在给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发会议通知时,要一并发送换届风气测评表,请他们对本地换届风气总体情况和是否存在突出问题进行民主测评,并在党代会、人代会和政协会议结束前收回,由上级纪委和组织部门派出的监督组负责回收统计。 
  四、严格执行制度 
  15、严格执行市县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制度。对换届中职务变动的市县党委书记,要严格按照规定开展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要把检查结果写入考察材料,作为评价使用的重要依据,对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总体评价“满意”、“基本满意”两项比率不足三分之二,或者用人风气总体评价“好”、“较好”两项比率合计不足三分之二的人员,经组织考核认定,不予提拔使用。拟提拔使用县委书记的离任检查,由省委组织部派出的考察组结合考察工作进行。平职交流、退休的市县委书记的离任检查,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干部监督机构负责组织实施。 
  16、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各级组织部门对需要报告的事项必须如实报告,同时对下级组织部门报告的事项认真审核把关。 
  17、严格执行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制度。确定考察对象时,组织部门必须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 
  18、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考察对象要按照《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如实向考察组报告有关事项。 
  五、开展监督检查 
  19、派出督查组。换届期间,各级组织部门要会同纪检机关派出督查组,采取有效方式,对下级执行换届工作政策法规、严肃换届纪律情况进行巡回检查,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20、派驻督导组。召开党代会、人代会期间,各级组织部门要会同纪检机关向下级单位派驻督导组,对换届选举工作进行现场督促指导。 
  21、加强巡视监督。要发挥巡视对换届工作特别是换届风气的监督作用,必要时组织专项巡视。省委巡视组在进行巡视或者巡视回访时,将把换届风气作为一项重点内容。 
   六、加大查处力度 
  22、畅通举报渠道。健全组织部门电话、信访和网络“三位一体”的举报平台,实行换届期间举报受理专人值守制度,及时受理群众反映换届工作中违反组织人事纪律问题。 
  23、实行专办制度。对反映问题线索清楚、内容具体的举报,要组织专门力量,进行重点查办,明确办结时限,确保一查到底。 
  24、严格查核责任。明确查核工作的具体承办人和负责人,举报查核情况报告由具体承办人和负责人署名,对查核结果负责,确保处理到位、追究到人。  
  25、实行立项督查。各级组织部门对接到的反映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举报,要实行立项督查,有关单位要在15日内报送查核结果;反映考察对象问题的,要在考察工作结束前办结。 
  七、做好信息沟通 
  26、及时报送信息。要及时向上级组织部门报送加强换届纪律监督的措施、查处违反换届纪律问题、换届中的突发事件及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等情况,重大问题随时报送。 
  27、进行认真总结。市县乡党委换届工作结束后,各省辖市党委组织部要对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形成书面材料并填写统计表,报送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 
  八、加强组织领导 
  28、明确部内分工。将换届纪律监督的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部内各有关机构,各负其责,抓好落实。 
  29、加强外部协调。发挥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作用,及时总结通报换届纪律监督进展情况,研究下一步工作的具体安排部署,增强监督合力。 
  30、加强舆论引导。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引导干部群众有序参与换届监督。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宣传换届选举工作和选拔任用干部的政策法规特别是纪律要求。在“12380”举报网站上新开辟“换届风气监督”栏目,拓展网站宣传功能。要求各级组织部门建立换届工作舆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加强舆情实时监督,对媒体和互联网反映的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迅速采取应对措施,经查问题属实的迅速处理并公布处理结果,与事实不符的迅速公布真相予以澄清;对别有用心散布谣言的会同有关机关迅速依法处理,以正视听。 
  31、抓好责任落实。各级组织部门要建立健全严肃换届纪律的工作责任制,既抓好本级严肃换届纪律各项措施的实施,又加强对下级严肃换届纪律工作的督促指导,做到级级有责任、层层主动抓落实。 
  32、加强工作考核。把换届风气民主测评结果作为评价换届工作的重要依据,换届风气好的予以表扬,换届风气不好的按规定追究党委和有关部门主要领导人员的责任。省委组织部将把“换届风气”列为全省组织工作满意度民意调查的内容,作为考核各地整治用人之上不正之风工作成效的重要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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