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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
来源:新密市人民政府  时间:2014-03-21 11:04  

 

  本站讯: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新密市委和郑州市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部署要求,3月18日上午,新密市公安局召开党员干部动员大会,对全市公安机关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行动员部署。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张元明,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14督导组组长、市政协副主席高永森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14督导组副组长、市园林绿化处党总支书记袁金现及督导组成员,局领导班子成员,矿区分局班子成员,科所队正职干部,局属各支部总支书记,非党员民警代表及退休老党员代表参加会议。会议由新密市公安局副局长、矿区分局局长杨鸿光主持。

  张元明副市长指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当好执政基础捍卫者的必然要求;是公安机关优化发展环境、当好服务群众排头兵的必然要求;是公安机关践行群众路线、当好平安建设主力军的必然要求,也是公安机关打造过硬队伍、当好履职尽责先锋队的必然要求。全局广大党员干部、党员民警要在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的基础上,深刻认识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性,准确理解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现实必要性,切实增强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积极主动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新密市委和郑州市局的决策部署上来,以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投入教育实践活动,下决心、动真劲、做真功,解决好“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思想上真重视、认识上真提高、作风上真转变、工作上真落实,确保新密市公安局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张元明副市长要求,这次教育实践活动的重点是聚焦“四风”,彻底整改,主要任务聚焦到作风建设上,集中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这“四风”问题。通过这次活动的开展,使全市公安机关两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广大党员民警的群众观念、宗旨意识进一步增强;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思想进一步牢固;思想作风、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执法能力、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党群关系、警民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的形象进一步树立;打防效能、社会效果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张元明副市长强调,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要按照局党委制定的实施方案,一环扣一环,扎实有序推进,紧紧抓住四个关键环节。一是注重把握上级精神,坚持标准不走样。要严格落实中央、省委、郑州市委、新密市委和郑州市局党委要求,坚持“为民、务实、清廉”主题不换、镜头不变,贯彻“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推动局领导干部和广大民警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警民关系进一步密切。二是注重抓好关键环节,坚持效果不打折扣。此次教育实践活动不分阶段、不搞转段,“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整改落实、建章立制”三个环节有效衔接、互相贯通,推动教育实践活动波浪式前进、螺旋式上升、阶梯式深入。三是注重实践特色,坚持问题不解决不放过。从活动开始,广大党员干部就要把解决问题摆在首要位置,找准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群众最关心的具体问题,从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着力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让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成效。四是注重从严要求,坚持领导带头。两级领导班子,既是教育实践活动的组织者、推进者,更是活动的参与者、实践者,必须以一名普通党员的身份把自己摆进去,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时时以身作则,事事作出表率。领导干部要主动承担责任,时时以身作则,事事作出表率,形成领导示范、上行下效的良好局面。要统筹兼顾教育实践活动和公安工作,坚持活动和工作两手抓、两促进、两不误,用扎扎实实的工作业绩彰显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

  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14督导组组长、市政协副主席高永森做了重要讲话,传达了新密市委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基本要求,充分肯定了市公安局党委围绕扎实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所做的工作,提出三项要求:一是认真学习,准确把握中央、省委、郑州市委和新密市委的基本要求。开展此次活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尤其要着重把握好总体要求、突出重点任务、用好活动抓手,确保此次参加活动的各级党员全面准确吃透精神实质,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到教育实践活动中去。二是真抓实做,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效果。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党的十八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大政治任务和正风肃纪、凝心聚力、推动发展的重大举措,广大党员干部要把握好活动的实质和内涵、保持良好精神状态、采取务实管用措施、坚持两手抓、两促进。三是务实从严,扎实开展督导工作。督导组将紧紧依靠市公安局党委开展督导、切实履职尽责开展督导、坚持以身作则开展督导。督导组要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见、郑州市委市政府二十条规定和新密市委有关规定,严格遵守督导工作九项纪律规定,树立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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