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政策
补贴对象:
实现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就业困难人员;
离校2年内实现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高校毕业生。
(灵活就业人员申请社会保险补贴需按规定进行就业登记)
补贴标准:
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本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2/3。
补贴期限:
就业困难人员首次申报除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6个月(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高校毕业生补贴不超过2年。
申请材料:
1.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3份;
2.身份证复印件1份;
3.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复印件;
4.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账(单);
5.申请者本人社保卡复印件(须已开通银行卡功能);
6.灵活就业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流程:
申请。申请人到户籍所在地的镇(办)便民服务中心提出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并提供《新密市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社会保险缴费凭证等相关申请材料。
受理初审。镇(办)便民服务中心受理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对申请人提交的社会保险补贴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审核公示。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及镇(办)便民服务中心初审结果进行审核。经审核对符合补贴条件的享受补贴人员名单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
资金拨付。享受补贴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财政部门申请拨付资金,并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申请者本人社保卡银行账户。
申报时间:
2026年7月1日至2026年7月20日,逾期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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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密市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