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各有关单位、市属各企业: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停车场管理水平,提高市民办事停车便利性,更好地促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即日起,我市城区范围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及部分路外(不涉及路内公共停车)停车场进行对外开放,收费标准依据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制定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指导意见》执行。
特此通知。
202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