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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密市办理行政表彰奖励综合管理业务流程图
来源:人社局  时间:2013-12-02 15:40  

1.以市委、市政府名义表彰

 

2.以委局名义表彰

 

一、履行职权(职责)的依据

1.河南省人民政府行政奖励试行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1992年1月13日印发);

2.中共郑州市委、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表彰奖励管理工作的通知(郑发[2004]8号)

3.中共新密市委、新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表彰奖励管理工作的通知》(新密发[2004]31号);

4.新密市委办公室、新密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在评选表彰活动中引入评差机制的通知》(新密办[2011]54号)。

承办部门和岗位

新密市人社局公务员管理办公室    电话:69825736

办理条件及所需资料

凡列入本市年度表彰奖励计划的需报年度表彰奖励计划申报审批表

、办理时限

按通知要求,及时表彰。

五、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监督机构、投诉举报途径和方式

办公室   电话:69886919 邮箱:xmsrsj@126.com

纪检监察室 电话:68508258 邮箱:rsjjycjk@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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