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市委、市政府名义表彰
2.以委局名义表彰
一、履行职权(职责)的依据
1.河南省人民政府行政奖励试行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1992年1月13日印发);
2.中共郑州市委、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表彰奖励管理工作的通知(郑发[2004]8号);
3.中共新密市委、新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表彰奖励管理工作的通知》(新密发[2004]31号);
4.新密市委办公室、新密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在评选表彰活动中引入评差机制的通知》(新密办[2011]54号)。
二、承办部门和岗位
新密市人社局公务员管理办公室 电话:69825736
三、办理条件及所需资料
凡列入本市年度表彰奖励计划的需报年度表彰奖励计划申报审批表
四、办理时限
按通知要求,及时表彰。
五、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六、监督机构、投诉举报途径和方式
办公室 电话:69886919 邮箱:xmsrsj@126.com
纪检监察室 电话:68508258 邮箱:rsjjycjk@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