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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河南省交通运输厅规范基层执法站所建设指导方案的通知
来源:河南省交通运输厅  时间:2014-02-27 10:14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交通运输局(委),厅直属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10〕33号)《交通运输部关于规范交通运输基层执法站所建设的若干意见》(交政法发〔2012〕683)和《关于印发全省交通运输系统规范管理年活动基层基础基本功建设等五个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规范我省交通运输基层执法站所建设的重要意义
    基层执法站所直接面向群众,直接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是我省交通运输系统的基础细胞,担负着执行法律法规的重要任务。基层行政执法是否规范,直接决定着我省交通运输系统的整体执法水平和群众满意度,直接影响到我省交通运输系统良好形象。要建设法治型、服务型政府,提高我省交通运输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就必须把工作重心转移到基层。
    二、规范基层执法站所建设的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全省2013年交通运输工作会议精神和《关于印发全省交通运输系统规范管理年活动基层基础基本功建设等五个实施方案的通知》(豫交文〔2013〕131号)文件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交通行政执法工作为中心、以队伍建设为根本、以物质装备为基础,以规章制度为保障,通过组织实施基层执法站所的标准化建设工作,为规范我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提供健全的保障体系。
    三、规范基层执法站所建设的基本原则
    1.坚持完善保障与提高素质相结合。既要完善执法装备、经费渠道、办公条件等方面的物质保障,又要严格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整体素质。
    2.坚持统一标准与因地制宜相结合。厅公路局、高管局、运输局、航务局等行业主管部门要统筹基层站所建设,在厅制定标准的基础上细化标准规范,保持行业整体协调一致,保障经费投入;厅政策法规处要加强指导,分步实施,分类推进,提质提效。
    3.坚持从严管理与以人为本相结合。既要不断健全规章制度,强化内部管理,严格考核、严明奖惩,又要不断改善基层执法人员的工作生活条件,丰富文化生活,开展多种层次、多种形式的培训再教育活动,不断提高职工素质,提高其职业自豪感和成就感。
    4.规范基层执法站所建设的总体目标。力争用两到三年时间,使基层执法站所物质保障明显提高,科技支撑力度明显加大,整体形象明显改观,站所设置、人员配置、经费渠道、装备保障等方面符合统一的标准规范,执法能力明显增强,服务水平明显提升。
    四、规范基层执法站所建设的主要任务
    1.加强组织机构建设。
    (1)规范机构设置。各行业管理部门要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综合考虑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经济发展水平、行政区域范围、交通基础设施规模、运输市场规模等因素,指导各地合理规划、调整、布建基层执法站所,统一站所称谓、规格、数量和层级,明确基层执法站所职能和机构编制。
    (2)合理配置人员。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按照“精简机关、充实一线”的要求,合理配置一线执法人员。根据执法需要,按照各地政府编办规定的配员标准充实执法力量,优化队伍结构,严格执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规定》2011年第1号),所有执法人员必须经过培训且合格后颁发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引进高学历、高素质、专业对口的年轻人才,充实到一线队伍,优化队伍结构。
    (3)强化领导班子。加强基层执法站所领导班子建设,建立健全基层执法站所领导职位竞争上岗、岗位定期轮换制度,建立健全基层执法站(所、队)长初任资格培训制度,初任站 (所、队)长应当经地市级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任职培训合格。 
    2.完善内部管理机制。
    (1)规范现场执法行为。健全现场执法管理规定,治理违法调查取证、滥用行政强制措施、执法谋私等社会反应强烈的突出问题。健全调查取证规则,规范取证活动,查处违法取证行为。规范拦截、追查、扣留车辆(船)等行政强制行为,避免因执法导致车毁人亡恶性案件的发生。利用信息技术监控现场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能,防止违法执法、执法腐败现象的发生。
    (2)严格案件管理。建立健全案件办理、审核、监督机制。健全执法人员执法档案制度和案件审核审批制度,明确办案人员、审核人员和审批人员的责任。
    (3)加强监督。不断完善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机制,完善处理投诉举报机制,建立与当地人大、政协、纪检监察以及司法部门的联系机制,主动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上级部门要加强对基层执法站所执法活动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不执法、乱执法现象,强化执法过错责任追究。
    (4)深化政务信息公开。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要求,建立执法信息公开制度。各执法机构要设置“交通运输执法信息公开栏”,公开执法依据、流程、时限,公开执法人员名单和职责权限,有条件的单位要公开案件的案由、处理依据、处理结果和责任人员。
    (5)健全勤务和再教育制度。
    建立勤务巡查制度和领导带班执勤制度,落实勤务计划,明确执勤重点,科学设置执勤岗位和路线,合理安排执勤人员和执勤时间。定期开展执法人员培训等再教育活动,将再教育成绩纳入执法人员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基层执法站所评先创优和执法人员立功受奖、晋职晋级挂钩。
    3.健全执法保障体系。
    (1)落实经费保障。要完善基层执法站所经费保障机制,基层执法站所的建设经费、工作经费、人员经费等应统一纳入财政预算或从交通建设专项经费中按比例提留。完善外业执勤津补贴制度,提高执法人员福利待遇。坚决杜绝经费、福利待遇与罚没收入挂钩的现象。
    (2)搞好基础建设。基层执法站所办公用房、辅助用房、附属设施、场地等应纳入当地城乡建设总体规划,确保执法人员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开展小食堂、小浴室、小洗衣房、小阅览室和小健身房“五小”工程建设,提升基层执法人员的生活质量。办公用房、辅助用房及附属设施的建筑面积指标参照国家有关标准执行。
    (3)加强信息化建设。加大信息化建设投入,提升执法的科技含量。推行网上办案和案件分级审核,逐步提高基层执法站所办公和办案信息化水平。在高速公路、运输场站、港口、重要通航水域等区域加快视频监控设施建设,实现区域联网监控,提高查处交通运输违法行为的能力。
    (4)配备必要的装备。根据基层执法站所工作需要,配置和更新必须的办公设备、交通工具、通讯设备、取证设备等执法装备以及安全防护装备。
    (5)统一执法形象。落实部《加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形象建设指导方案》(厅政法字〔2011〕160号),继续做好统一执法形象工作,执法场所要按行业统一门楣、牌匾、形象墙、竖式灯箱、玻璃防撞条、立面色带、徽标、执法大厅标语、执法标语、执法公示栏、指路标牌、科室牌、去向牌等外观形象,服务窗口要设有办公区、柜台、经营业户办事区,配备基本的便民设施。
    五、基层执法站所的建设标准
    (一)服务窗口及基层执法站所室内
    1.室内布局:包括工作人员办公区、柜台、经营业户办事区。办公场所总面积为A(以下相同)。工作人员办公区为0.44A;柜台为0.18A;经营业户办事区为0.38A。
规格:根据办公场所实际面积建造
    (二)室内形象墙(服务窗口设置遵照此标准,基层执法站所可根据实际设置)
    主体由交通执法徽和执法门类组成,位于办公场所迎面墙中心,自上而下建造,设置为竖向组合,参照比例为1.5:1。执法标徽为金属材质,字为水晶制品,背景墙为铝塑板材质,黄、白、蓝三色比例参照执法形象建设立面色带比例。
规格:根据办公场所实际面积建造。
    (三)柜台、服务椅(仅适用于服务窗口)
    1、柜台正面用铝塑板装饰;黄、白、蓝三色比例参照立面色带比例。
    2、服务椅放置于地面,可自行调控高低位置;每个办事窗口至少设置1把。
    (四)内业管理
    1.上墙制度
    材质为玻璃覆膜,墙上悬挂;内容包括工作职责、亮相服务栏等;设置为竖向组合,参照比例为1.5:1,黄、白、蓝三色比例参照门楣比例。
    规格:根据办公场所实际面积建造。
    2.去向牌
    材质为铝塑板,墙上悬挂;内容包括工作人员姓名以及在岗情况,表格居于白色部分中心。设置为竖向组合,参照比例为1.5:1,黄、白、蓝三色比例参照门楣比例。
    规格:根据办公场所实际面积建造
    (五)办公设施
    1.办公电脑、制证机。
    2.电子档案录入仪、热线电话。
    3.复印机、文印机(各行业管理部门可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设置办公设施数量及规格)
    (六)便民设施(此标准仅适用于服务窗口)
    1.报刊架(钢材结构),放置《便民服务指南》、《新增业户须知》、报刊、杂志、宣传彩页等。
    2.连排座椅、饮水机、雨伞、便民工具箱、饮水机等便民设施根据场所面积和实际工作开展情况适当配备。
    (七)执法装备建设
    1.交通工具
    原则上配备排气量1.6升(含)以下的轿车或其他小型客车;配备标准:至少1台。(各行业管理部门根据实际工作开展情况规定规格及数量)。
    2.通讯设备
    (1)电话:适量配备。
    (2)传真机:每个基层站所1台。
    (3)对讲机:每个基层站所至少2部。
    3.取证设备
    (1)执法记录仪:每个基层执法单位至少1台。
    (2)照相机:每个基层执法单位至少1台。
    (3)摄像机:每个基层执法单位至少1台。
    4.录音笔:基层站所适量配备。
    5.手持终端设备:根据各行业执法工作开展情况配备。
    6.特种检测车、多功能执法车:每个基层执法站所至少1台。(可根据各行业执法工作开展视情况是适当调整)。
    7.巡逻艇:每个航务(海事)基层执法站所1艘(可根据航务(海事)基层执法站所执法工作开展情况确定)。
    (八)安全防护装备
    1、强光手电:每个基层执法单位至少2台。
    2、反光锥筒:根据需要配备。

    3、急救包:每个基层执法单位至少2套。
    4、防爆服:根据需要配备。
    5、救生衣:航务(海事)基层执法站所每个执法人员1套。
    六、规范基层执法站所建设的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厅直属有关单位要从建设中原经济区和构建法治交通的高度,把基层执法站所建设置于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协同抓,法制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2.明确职责任务。
    (1)省厅根据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基层执法站所建设及执法形象建设情况,选出具有代表性的四个基层执法站所作为试点单位,争取补助资金,以点带面开展我省交通运输基层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
    (2)四个试点单位要根据前期工作开展情况,在省厅制定标准的基础上,制定各基层执法站所试点单位建设标准,供各行业管理部门研究。
    (3)厅公路局、高管局、运输局、航务局等行业主管部门要组织研究制定各行业的基层执法站所建设标准明细,明确机构设置、人员配准、站房建设、场地设施、执法装备等方面的具体标准,做好顶层制度设计,为基层执法站所建设提供政策依据。
    (4)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明确各自的任务和目标,努力解决好应当由本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解决的问题。
    3.实施等级评定。
    省厅将根据行业管理部门制定的标准对基站执法站所建设情况组织考核,对考评不合格的基层执法站所,予以通报并督导整改,对考评达标的单位给予表彰和奖励。

  附件:河南省交通运输基层执法站所规范化建设工作计划表

 


                  2013年8月10日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   2013年8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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