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保障城市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经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自2020年3月9日(周一)零时起,恢复执行《新密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机动车限行措施的通告》(新密政通〔2017〕18号),按机动车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工作日每天限行两个号。在疫情防控期间,持疫情防控应急物资运输通行证的车辆除外。
特此通告。
2020年3月7日